央視今日報道,軍事法院依法對中央軍委原副主席郭伯雄受賄案進行了一審宣判,認定郭伯雄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追繳贓款贓物上繳國庫,剝奪上將軍銜。
去年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決定給予原中央軍委副主席郭伯雄開除黨籍處分;今年4月軍事檢察院查明,郭伯雄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職務晉升或調整提供幫助,直接和通過家人收受賄賂,數額特別巨大。
郭伯雄,出生於 1942年7月,陝西禮泉人,1963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58年8月參加工作,1961年8月入伍,解放軍軍事學院完成班畢業,大專學歷。上將軍銜。2003年至2012年11月,任中央政治局委員;2003年至2012年11月,任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2004年至2013年3月15日,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