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大量槍械搶劫銀行賭場

上世紀四宗搶劫案主犯內地刑滿移交本澳候審
27/0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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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地警方進行嫌犯移交儀式。(陳宇東攝)

一名年90年代涉及四宗持械搶劫的本澳門男子,今(27)日於內地服刑期滿移,由內地警方移交司警。(陳宇東攝)

本澳一名涉及1991年至1994年四宗持械搶劫案的男性逃犯,於1994年在珠海落網,於內地服刑期滿後今(27)日移交司警。嫌犯於90年代曾涉及四宗銀行及賭廳持械搶劫案,搶勢過程中曾使用過衝鋒槍及手槍,更曾經鳴槍,所涉及劫款近4,000萬。

嫌犯姓麥,男性,澳門人。司警表示,他所涉及的四宗持械搶劫案,第一宗發生於1991年1月29日,當時位於氹仔的一間銀行被五名持槍嫌犯打劫,劫走約17萬現金;第二宗發生在同年的5月5日,五名嫌犯進入葡京娛樂場賭廳進行搶劫,劫走約546萬現金及籌碼;第三宗亦發生在同年的11月26日,五名嫌犯再次進入同一賭廳,劫走約340萬籌碼;第四宗發生在1994年,當時十名嫌犯持槍進入海島娛樂場,最終搶走約3,400萬現金及籌碼。

司警稱嫌犯今日由內地警方移交本澳司警跟進,送路環監獄羈押,將送司法機關偵辦。(陳宇東攝)

司警指,四宗劫案中嫌犯均使用過大量槍械,其中第四宗更使用過衝鋒槍及手槍等,更於當時現場曾鳴槍。案件發生後,當時司警已與廣東省公安部進行深切的情報互換,以及展開共同偵查;內地警方於1994年至1995年間,成功拘捕十名涉案嫌犯,當中包括麥某的四名澳門人和六名內地居民。其中麥某為四宗案件中的主犯,他主要負責購買槍支、策劃整個搶劫細節、尋找目標以及於內地排同黨來澳並安排食宿。

司警稱,麥某於1994年被內地警方拘捕後,被判處死緩,及後改判為有期徒刑,直至今日獲釋返回澳門;因他於內地是被宣判涉及搶劫及槍械等罪名,至於在本澳所犯的搶的士、收容及協助非法入境則在內地尚未宣判,因此於今日由內地警方移交本澳司警跟進,送路環監獄羈押,將送司法機關偵辦。司警又透露,至今已有3名涉案本地男子移交本澳司法機關跟進。(編輯:陳宇東)

司警指嫌犯曾於劫案中使用過衝鋒槍及手槍等,更於當時現場曾鳴槍。(陳宇東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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