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會通過《港區國安法》

港一國兩制邁入新里程
01/0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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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一國兩制邁入新里程
港一國兩制邁入新里程

全國人大委員長栗戰書在閉幕會上指出,這次立法是人心所向、大勢所趨。(新華社圖片)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0次會議昨日閉幕,《港區國安法》獲得全票無異議表決通過。(新華社圖片)

由今年5月1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立法建議開始至昨日(6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下稱《港區國安法》)由提出到國家主席簽署公布,僅僅用了不到一個半月的時間,在香港回歸23周年紀念日前順利完成。《港區國安法》將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區政府刊憲公布實施,於昨晚11時正式生效。

全國人大委員長栗戰書表示,《港區國安法》充分考慮兩種制度的差異,體現了懲治極少數、保護大多數的原則,為維護國家安全與香港長治久安提供法律支撑和保障。國務院港澳辦、港澳特區政府、中聯辦,外交部駐港澳特派員公署昨日均發表聲明表示堅決擁護,全力支持。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0次會議昨日在北京閉幕,會上以全票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增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國性法律的決定》。國家主席習近平隨後簽署第49號主席令,予以公布實施。

栗戰書:人心所向 大勢所趨

人大委員長栗戰書在閉幕會議上發表講話,他指出,會議最為重要的議程,是審議通過《港區國安法》,並決定將這部法律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區在當地公布實施。法律和決定獲得全票通過,充分反映了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國人民的共同意志。栗戰書說,國家安全、社會穩定、法治秩序是香港發展的前提,這次立法是人心所向、大勢所趨。《港區國安法》充分考慮兩種制度差異和香港具體情況,與維護國家安全的全國性法律相銜接,與香港現有法律體系相容,體現了「懲治極少數、保護大多數」的原則,為維護國家安全和香港長治久安、長期繁榮發展,為確保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權利和自由,為保護外國人在香港的合法權益和外國投資者的利益,為確保「一國兩制」事業行穩致遠,提供了法律支撑和保障。

林鄭:香港終能重新出發

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亦發表聲明,對《港區國安法》獲得通過表示歡迎,指中央從國家層面制定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實有必要性和迫切性,是完善「一國兩制」的重要一步。《港區國安法》旨在防範、制止和懲治四類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包括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針對的是極少數違法犯罪的人,港府將盡快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並於警務處和律政司設立專責部門。

林鄭表示,有信心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困擾市民近一年的動盪可以減退,香港可以重新出發。

港中聯辦:值得慶賀的大事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及香港中聯辦亦發表聲明對港區國安立法表示堅決擁護。港澳辦在聲明中表示,《港區國安法》在堅守「一國」之本的同時兼顧「兩制」的差異,對危害國家安全的少數人來說,這部法律是高懸的利劍,對絕大多數香港居民及在港外國人來說,則是保障其權利與安寧生活的守護神。港澳辦將全力支援配合做好法律實施相關工作。

香港中聯辦則表示,《港區國安法》頒布實施,是對「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的重大完善,使「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進入了新里程,對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來說都是值得慶賀的事情。香港中聯辦將堅定支持特區政府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和主體責任,堅定支持有關機構全面履行法定職責,有效防範、制止、懲治極少數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法律不具追溯力 特殊情況送內地審理

香港特區政府昨晚11時發出新聞稿,正式刊憲公布《港區國安法》,有關法律即時生效。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今(1)日將就《港區國安法》舉行新聞發布會,料屆時將能釐清外界疑問。

據香港媒體報道,《港區國安法》針對顛覆國家政權、分裂國家、恐怖活動及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安等四種行為,其中觸犯分裂國家及顛覆國家政權罪有機會判囚終身,其餘刑罰最低為三年有期徒刑。另外,中央需在香港設立「駐港國家安全公署」,預料將由一名公安部副部長出任負責人,香港政府需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由特首出任主席,而香港警務處及律政司需成立專責部門,負責處理危害國安案件。據報道,在特殊情況下,香港特首及駐港國家安全公署經商討後,可將嚴重案件送交內地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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