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弊案】薪金每月存回僱主

團伙偽造入職合同助辦簽證
09/0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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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伙偽造入職合同助辦簽證

貿易投資促進局前主席張祖榮涉貪案今(9)日在初級法院續審,繼續由廉署證人出庭作證,闡述涉嫌不法辦理技術移民的被告梁偉強之調查資料。證人列舉出梁偉強在澳門的銀行戶口有多次非本人操作的轉賬紀錄,其後更多次轉錢到其「僱主」吳國壽的戶口,而他與吳國壽所簽訂的入職工作合同時間更是相當「詭異」。

證人指出,根據調查,梁偉強在澳門擁有兩個銀行賬戶,其中一個賬戶在2012年4月18日開戶,開戶當日梁偉強便將賬戶的操控權授予第五被告伍淑華,之後該賬戶至2015年11月之前,每月均有一次35,000元或36,000元的存取款紀錄,相信是梁偉強在本澳「工作」的「薪金」,而操作人多為伍淑華。廉署分析戶口交易對手發現,梁偉強的戶口多次轉出上述金額到吳國壽的賬戶,證人質疑,「點解僱員要將錢轉返俾僱主呢?」

廉署還發現,梁偉強在「壹建建築有限公司」簽訂的入職工作合同時間「詭異」。合同簽訂時間為2012年,但簽約人之一吳國壽的證件簽發日期卻為2014年,廉署核對其證件資料後證實並非筆誤,「難道在2012年就已經能預測兩年後的事情?」

此外,廉署搜證時在楊淑津的電腦內發現有關合同的原檔,建檔時間為2014年12月17日,當日楊淑津也與梁偉強妻子聯繫,「壽哥叫你哋明天過來澳門,有文件要簽」,次日楊淑津也詢問余淑華,「佢哋簽咗嘢未呀?」證人相信有關工作合同是在2014年才簽訂。

另外,檢察院指出,根據辯方律師提交有關「湖南工程設備安裝公司」的文件發現,有關公司就輕軌及銀河工程向銀行貸款,並申請經濟局的工商發展基金資助,涉嫌詐騙及偽造文件,檢察院申請展開進一步偵查,獲合議庭批准。(編輯:馮靖欣)

貿促局前主席張祖榮涉貪案今日在初級法院續審,辯方律師進入法院。(馮靖欣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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