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樓長年失修存公共隱患

當局籲業主善用樓宇維修資助
14/0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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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籲業主善用樓宇維修資助
當局籲業主善用樓宇維修資助

獲批樓宇維修資助進行維修工程。(房屋局提供圖片)

近期連續發生多宗大廈公共電力設備因老化或欠缺維修保養引致火警,30年樓齡樓宇供電安全隱患再次引起關注。(資料圖片)

近期連續發生多宗大廈公共電力設備因老化或欠缺維修保養引致火警,30年樓齡樓宇供電安全隱患再次引起關注,房屋局昨(13)日呼籲業主善用樓宇維修資助,改善大廈公共電力設備,維護供電安全。房屋局昨日公布數據指出,樓宇維修基金今年上半年共批出135宗申請,資助金額逾1,400萬元(澳門幣,下同)。

房屋局數據顯示,今年1月至6月,樓宇維修基金獲批的資助中,「低層樓宇共同設施維修臨時資助計劃」及「樓宇維修資助計劃」合共批出95宗申請,涉及1,400多萬元,主要用作消防、公共電力、升降機及供排水等設施維修;另外,「樓宇維修資助計劃」批出了34宗,約70,000元,主要用作召開分層建築物所有人大會;「僭建物自願拆卸資助計劃」批出五宗,約50,000元,主要拆除僭建物,以及「樓宇維修方案支援計劃」批出一宗,約14萬元,用作樓宇檢測及編制維修方案。

「樓宇維修資助計劃」目的旨在為已選出管理機關的分層所有權制度樓宇的分層建築物所有人提供無償資助,以支付因進行分層建築物共同部分的保養或維修工程而引致的費用。申請資助須符合下列條件:分層所有權制度樓宇;使用准照發出之日起計樓齡為十年或以上;在物業登記局登記為居住、商住或工業用途。獲資助工程範圍包括保養或維修樓宇結構;保養或維修樓宇內外牆飾面;維修共同設施;資助限額最高可達工程總額的三成或每個獨立單位平均不超過5,000元,以較低者為準。

13年批核金額逾四億

「低層樓宇共同設施維修臨時資助計劃」獲資助樓宇為分層所有權制度樓宇,樓宇層數為七層或以下;自使用准照發出之日起樓齡為30年或以上;在物業登記局登記為居住、商住或工業用途。可獲資助工程包括維修或更換樓宇進出口閘門,但樓宇停車場進出口閘門除外;維修或更換供電總設施;維修或更換供水總設施;維修或更換排汙總設施。每一申請可獲批准資助限額為每一座樓宇進出口一扇或以上閘門合共不超過15,000元;每一座樓宇的供電總設施不超過40,000元;每一座樓宇的供水總設施不超過40,000元;每一組排汙總設施-不超過15,000元。

據房屋局所公布資料,樓宇維修基金由2007年4月17日至今年6月30日,批核金額共達4.28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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