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弊案】虛報任已停刊報章副總編

人工竟高過社長近6倍?!
16/07/2020
48366
收藏
分享
人工竟高過社長近6倍?!
人工竟高過社長近6倍?!
人工竟高過社長近6倍?!
人工竟高過社長近6倍?!

張祖榮涉貪案今日續審。(資料圖片)

被告與其代表律師出席聆訊。(陳嘉俊攝)

貿促局前主席張祖榮涉貪案今(16)日續審,主要由廉署證人作供,針對被告歐陽玉雙與吳國壽團隊之間關係。而被告歐陽玉雙被指作出虛假證明,在《澳門早報》任職總經理及副總編輯,以此為由向貿促局申請管理人員類技術移民;吳國壽團隊則幫歐陽玉雙辦理申請,最後成功在2012年為歐陽玉雙申請3年期的臨時居留許可。而證人公開證據更顯示,被告年薪高出社長近6倍。

廉署證人在庭上提出多份證明,指歐陽玉雙在2011年已經與吳國壽團隊聯絡,要求他們幫助辦理投資移民;吳國壽團隊在2012年9月則安排歐陽玉雙入職《澳門早報》任總經理及副總編輯,月薪報稱$40,000,主要工作是打理報社日常業務、主理稿件及出版報刊;吳國壽團隊以此為由向貿促局申請居留許可,更在2012年成功申請,因歐陽玉雙收入符合標準;但證人展示歐陽玉雙出入境紀錄,顯示她於2012年至2015年期間,每年在澳時間僅是5至7日,完全不符合吳國壽團隊幫被告報稱的「朝九晚五」工作。

而歐陽玉雙委托吳國壽團隊向社保基金及財政局提交稅務等資料,然而其資料的簽名卻是由吳國壽及其團隊(被告余淑華、楊淑津)等人簽名,並非歐陽玉雙任職報社的負責人簽名;證人更指出,余淑華持有《澳門早報》的公司印章,而且有部份向社保基金提交的支票,是以「壹建建築有限公司(吳國壽團隊所在公司)」的名義,並非被告任職的《澳門早報》名義。

且《澳門早報》每年發起量只有8,000份,其社長最高的年收益僅有$84,000,但歐陽玉雙年收益卻是$480,000,副總編輯竟是社長的近6倍之多。

而歐陽玉雙的居留許可至2015年8月到期,吳國壽團隊幫助歐陽玉雙向貿促局申請居留續期,貿促局一直無通過續期申請,更在2017年11月向吳國壽團隊指出,收到新聞局通知《澳門早報》早在2017年3月停刊,要求歐陽玉雙提交職務文件等資料證明,並解釋為何停刊但仍有工作。

證人在庭上展示吳國壽團隊之間的對話紀錄,當中余淑華向下屬要求寫解釋信,內容主要是「要避重就輕,(歐陽玉雙)在停刊後一直都工作,尋求其他合適復刊人選,但搵唔到人選,為咗自己事業發展,之後將會辭職並聘於其他公司」;余淑華更在對話中透露,曾找《澳門早報》社長劉某幫忙,但不獲受理。

最終吳國壽團隊向貿促局提交解釋後,貿促局以他們沒有提交「書面聽證」,最終時任經濟財政司司長批准不續期。(編輯:陳嘉俊)

檢舉
檢舉類型:
具體描述:
提交
取消
評論
發佈

力報會員可享用評論功能

註冊 / 登錄

查看更多評論
收藏
分享

相關新聞

推薦新聞

找不到相關內容

七日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