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戶「社屋富戶」需繳三倍租金

最高繳付兩萬七千元租金
22/0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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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局下午舉辦「社會房屋申請講解會」。(梁啟迪攝)

陳華強表示,截至目前,當局一共收到76份社屋申請。(梁啟迪攝)

房屋局下午舉辦「社會房屋申請講解會」,約130名與會者出席。

房屋局公共房屋廳廳長陳華強表示,截至目前,當局一共收到76份社屋申請,當中三分一的申請齊備文件,已獲接納,多數申請為一至二人家團。他又補充,按新社屋法規定,現時共有十戶「社屋富戶」超出社屋收入上限一倍,需要繳交三倍租金,大多為二至三人家團,其中最高繳付金額為兩萬七千元,最低為一萬多元;未超出社屋收入上限一倍的約有600戶,需要繳交雙倍租金。他稱,有三倍租金富戶最高每月約需繳交一萬多元的租金。

陳華強重申,恆常性申請並非先到先得,而是採用計分制。同時強調,當局將優先處理2,000多個仍未獲甄選的社屋輪候家團,再處理社屋恆常性申請。現時空置或維修的社屋單位約1,000個,約2,800個單仍在興建中。

他補充,不少申請者由於未能出示有效的銀行帳戶證明,需要後補文件,他建議市民先到銀行打簿,以提供最新資產請況。當局在恆常性申請中引入便民措施,例如申請人帶備文件到辦事處,會有工作人員幫忙填寫申請表;在9月27日,社屋申請將配合《電子政務》行政法規,採用一互通電子化申請。

有與會者問及,子女給的家用是否需要一同申報?房屋局解釋,子女家用不屬於收入來源,不需要申報,但如將家用存入戶口,便變成申請者的資產。(編輯:梁啟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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