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蘇嘉豪日前向立法會提交《保障僱員參與勞工社團》法案,他認為,距離《工會法》立法仍遙遙無期,填補法律空白具迫切性,為參與勞工社團的僱員提供最基本的權利保障。
蘇嘉豪指,現行法律均未有具體保障僱員不因行使權利或其勞工社團身份而受損,尤其是沒有規範僱主阻礙或報復僱員參與勞工團體的刑事後果,相關權利形同虛設。他稱有關提案建議禁止僱主因僱員參與勞工社團而解僱、降職和減薪等,以及僱主以任何方式干涉僱員參與勞工社團等。(編輯:梁佩茵)
議員蘇嘉豪日前向立法會提交《保障僱員參與勞工社團》法案。(梁佩茵攝)
議員蘇嘉豪日前向立法會提交《保障僱員參與勞工社團》法案,他認為,距離《工會法》立法仍遙遙無期,填補法律空白具迫切性,為參與勞工社團的僱員提供最基本的權利保障。
蘇嘉豪指,現行法律均未有具體保障僱員不因行使權利或其勞工社團身份而受損,尤其是沒有規範僱主阻礙或報復僱員參與勞工團體的刑事後果,相關權利形同虛設。他稱有關提案建議禁止僱主因僱員參與勞工社團而解僱、降職和減薪等,以及僱主以任何方式干涉僱員參與勞工社團等。(編輯:梁佩茵)
議員蘇嘉豪日前向立法會提交《保障僱員參與勞工社團》法案。(梁佩茵攝)
解僱賠償上限應適時調整
推動相關法律法規順利實施
明年1月起接受工會登記申請
行政會完成討論《工會法施行細則》法案
宗旨維護勞動權益
爭取今個會期內提交立會表決
高管及投資團隊減薪負責
提交工會會員名單毋須列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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