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粵女微信朋友圈對鬧兩個月

法院判雙方連續道歉7天
08/09/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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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雙方連續道歉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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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韶關市新豐縣一對好友早前因情感問題,透過微信朋友圈使用粗俗、帶侮辱性的言語互相辱罵兩個月,最終鬧上法庭。該宗在微信朋友圈辱罵他人侵害對方名譽權糾紛案近日在新豐法院審結,雙方被判在其微信朋友圈連續7日發布道歉聲明。

據廣東韶關中院昨(7)日消息,事發去年10月,文某和張某是微信好友,張某發現文某和自己前夫在一起,遂以電話質問其前夫並與文某爭吵。由於認定文某導致自己婚姻破裂,張某遂在微信朋友圈辱罵對方,文某不堪受辱,同樣在微信朋友圈罵回張某。兩個多月後,忍無可忍的文某決定向新豐法院提起訴訟,張某則在審理期間提起反訴。

法院審理認為,朋友圈言論自由也需基於事實,雙方均享有名譽權,2人在主觀上具有毀損對方名譽的惡意,無論張某此前是否存在侵害文某名譽權的行為,均不是文某法定免責事由。最終法院結合案件實際,依法判決雙方在其微信朋友圈連續7日發道歉聲明。(編輯:麥敏楨)

法院審理認為,朋友圈言論自由也需基於事實。(微博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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