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內部保安綱要法》獲立法會通過
17/1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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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內部保安綱要法》獲立法會通過
修改《內部保安綱要法》獲立法會通過

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列席會議,引介修改內部保安綱要法案。(古金元攝)

澳門立法會今(17)日細則性討論及表決《修改第9/2002號法律〈澳門特別行政區內部保安綱要法〉》,有30名議員出席會議。該法案最終在零票反對的情況下通過表決,將於明年2月1日生效。

法案修改原有的《澳門特別行政區警察總局》法中5個條文,包括第10條「安全委員會的組成」、第13條「內部保安體系的組成」、第14條「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及第15條「聯合行動指揮官」。(編輯:陳嘉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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