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寵物遇醫療事故可謂「投訴無門」

動保團體促「獸醫法」儘快立法
24/1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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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保團體促「獸醫法」儘快立法
動保團體促「獸醫法」儘快立法

澳門保護遺棄動物協會副主席劉佩珍指出,若果市民認為獸醫存有醫療失誤,可謂「投訴無門」。(資料圖片)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早前表示,「獸醫法」暫無列入明年立法規劃,相信明年會多收集意見,以完善法案,當各方面都具條件時,就會提案。議員蘇嘉豪亦提出書面質詢,促請政府儘快就「獸醫法」立法,蘇嘉豪指出,現時一旦發生懷疑動物醫療事故,飼養寵物的市民只能按一般消費爭議循民事途徑索償。

澳門保護遺棄動物協會副主席劉佩珍接受訪問時對張司長的回應表示失望,她指出,現時市民大眾攜帶寵物到醫療診所診治是沒有任何保障,若果市民認為獸醫存有醫療失誤,可謂「投訴無門」,市民只能向市政署反映,署方經調查後,只向涉事獸醫或診所作口頭或書信警告,以及被市政署列入內部黑名單。

特區政府早於2017年就《動物防疫及獸醫法》公開諮詢,除動物防疫工作,還包含獸醫發牌及有關場所監察制度,而《動物防疫法》已於今年九月生效,有關獸醫、動物診所及寵物店的法案則需另行再議。

劉佩珍稱,據她了解,現時一名獸醫具有相關證書證明,且獲得診所或公司受聘,即可行醫。劉佩珍批評,本澳在這方面法律一直空白,民間早有意見認為需要加強監管獸醫、診療的運作和水平。她舉例指出,若果在香港,有寵物在治療時遇上醫療失誤,香港法律具有類似醫管局的機構監管獸醫的醫療行為。

另外,張永春曾表示,將安排明年一月上旬聯同市政署與動保團體代表會面,就減少流浪動物數量、對動物保護的想法及建議進行交流。劉佩珍坦言,目前多個動保團體暫未收到行政法務司或市政署相關邀請。若果日後能有一個機會向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反映問題,認為總算是一個希望。她依然期望政府可以重啟「捕捉、絕育、放回」計劃(俗稱TNR),她指出計劃在短期內未有成效,至少四至五年時間,同時在源頭減少流浪動物,只有實行TNR計劃方可解決,期望可有更多信息傳遞至司長了解。(編輯:鍾佩欣)

多個動保團體依然期望政府可以重啟「捕捉、絕育、放回」計劃。(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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