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灣湖司法機關設施建築高26至27米

羅司:已下調至原規劃三分一
30/1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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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司:已下調至原規劃三分一

南灣湖C區兩份涉及司法機關設施的規劃條件圖草案公眾意見收集期昨(29)日結束,社會上不少意見憂慮有關建築物會對西望洋主教山景觀視廊造成破壞,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昨日受訪時被問及是否有聽到坊間反對聲音,羅立文回應時笑言稱,「我唔係聾架!當然有聽到!」但強調部分反對意見的圖片並非百分之一百準確。

羅司指建築限高已有好大進步

早前有團體批評,總體城規草案諮詢總結報告尚未公布,但工務局突然公示兩份規劃條件圖草案,質疑是先行放寬南灣湖建築物限高,有違早前總體城規諮詢中強調要強化「山-海-城」的景觀特色。羅立文回應時則以C12地段為例解釋,草案中的建築物限高是以海拔計算,減去地段海拔高度四米,即樓宇高度約為26至27米,並非有傳媒報道指的30至34米,他直言:「起碼都少一層!」他又稱,有關土地在批給失效前的規劃條件圖,樓宇最大許可高度約為80至90米,政府已下調高度至原規劃三分一,形容是好大進步。

城市總體規劃諮詢文本提出南灣湖C、D區建築物限高62.7米。羅立文稱,政府有聽到出現不少反對聲音,但有關的景觀視廊評估報告指無影響,市民亦可有不同看法。

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表示,南灣湖司法機關設施建築高度至米,較原規劃已下調至三分一。(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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