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在押店任職十多年的本地男子,本有不錯前程,由職員一直晉升至押店店長。惟其後因債台高築,過去一年間私吞押店賣錶共287萬港元公款,他知悉東窗事發後到警局投案。警方正追查贓款的下落。
被捕的男子姓程,32歲,本澳居民,本澳某押店店長,2007年入職;涉信任之濫用及巨額詐騙罪已被送交檢察院處理。
案情指,涉案程某早在19歲時便入職涉事押店至今,亦一直由職員、朝奉晉升至店長職位,更得到押店負責人信任,協助變賣店內的名貴手錶,過去一直相安無事及如期交數。直至去年底,押店負責人核數時才發現,由去年1月至12月全年合共257萬港元的錶款並無到賬,查問下程某承認周轉不靈,擅自挪用公款還債,並簽借據承諾盡快還錢。詎料押店負責人進一步翻查發現,程某原來再偷多一隻價值30萬港元名錶到其他押店以4萬元典當。
本月4日凌晨,程某知識東窗事發後自行到治安警投案,案件其後轉交司警跟進,程某承認犯案。司警正追查有關巨額贓款下落。(編輯:劉凱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