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五年未有兼任及委任教師

未來教師遲到早退需合理解釋
08/0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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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今(8)日繼續討論《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教學人員通則》,委員會主席黃顯輝會後表示,針對委員關注條文中的兼任和定期委任教師制度,政府代表強調過去五年未曾有兼任及定期委任教師,相關條文只是為了優化制度,以備將來不時之需。另外,法案條文中亦有規範教師遲到早退制度,需要教師提交合理的書面解釋,若學校領導機關不接受可被視為無理缺勤。

黃顯輝又表示,教師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周36小時,包括正常授課時間以及非授課時間。每周正常授課時間方面,現時學前教育及小學教育預備班教學人員之授課時數為每周28至30小時,小學教學人員之授課時數為每周24小時,中學教學人員之授課時數為每周22小時。法案建議修改為中學教育教師18節課、小學教育教師20節課、幼兒教育教師23節課,較現行授課時間減少,政府希望讓教師多些時間處理非授課時間工作。

此外,也有委員關注非授課時間定,條文中舉例包括個人工作也可納入非授課時間。政府代表解釋稱,是指收集相關教學資料、批改功課等也視為非授課時間工作。(編輯:劉艷萍)

法案建議減少各階段授課時間,希望讓教師多些時間處理非授課時間工作。(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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