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廢料管理制度周日實施

料同一地盤可減兩至三成廢料
14/0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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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同一地盤可減兩至三成廢料
料同一地盤可減兩至三成廢料

建築廢料堆填區出入口位置加設六台新地磅,專門對進入堆填區的車輛進行秤重及收費工作。(吳泳欣攝)

《建築廢料管理制度》將於下周日(17日)起正式實施,所有進入建築廢料堆填區作傾卸的車輛需要按質、按量收費,其中惰性拆建物料每公噸收費70澳門元,其他混雜建築廢料或特殊拆建物料每公噸收費200澳門元。環保局預計新制度實施後,同一地盤項目對比過去應可減少20%至30%建築廢料。此外,當局至今收到1,332個取得「傾卸許可」電子卡的申請,已批准了1,324個,當中約1,150張電子卡已被領取,另有290多個地盤項目向當局申請豁免繳付。

環保局昨日邀請傳媒參觀新制度收費流程。

為配合法規生效,環保局於建築廢料堆填區的出入口位置加設一套「三入三出」、一共六台的新地磅,專門對進入堆填區的車輛進行秤重及收費工作。司機使用「傾卸許可」電子卡拍卡進場,車輛進入時車斗的遮蓋物需要捲起,以便地磅系統的操作人員透過CCTV檢查進場物料的情況,然後進行秤重,每部車完成秤重的時間約為30至40 秒。

廢料與申報不符立即糾正

車輛完成秤重後進入傾倒區進行廢料傾倒時,檢查人員會核實所傾倒的建築廢料類別,倘若發現傾倒的廢料並非所申報的物料,或混有可燃物料,檢查人員會進行拍照記錄,並將檢查結通知車輛司機及將有關照片傳回地磅系統,以供系統操作人員更改廢料類別,從而更改相應的傾卸費。如發現混有可燃物料,亦會要求車輛司機將有關物料運往垃圾焚化中心處理。

環保局環保基建管理中心主任陳國浩表示,假如在傾倒區內發現司機傾倒的廢料和進場時所申報的紀錄不符,檢查人員會立即作出糾正,但不會作處罰。至於新制度中有關處罰是針對違法傾倒的情況,金額由50,000 元至20 萬元不等。

假如在傾倒區內發現傾倒的廢料和申報記錄不符,檢查人員會立即作出糾正 。(吳泳欣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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