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職處分不符行政程序

馮雖負紀律責任仍「逃過一劫」
05/0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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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雖負紀律責任仍「逃過一劫」

2017年8月23日,超強颱風「天鴿」正面吹襲澳門,造成嚴重傷亡及財產損失,地球物理暨氣象局被批評發出預警和改掛八號風球反應過於遲緩。次日,時任局長馮瑞權以私人理由辭職,由副局長梁嘉靜暫代局長。

隨後廉政公署就超強颱風「天鴿」事件展開調查,於10月19日公布氣象局颱風預報程序的調查報告,指氣象局在預測颱風及懸掛風球時,依賴局長個人判斷和決策,事前不商議事後不檢討,欠缺內部會商機制。非辦公時間考慮懸掛三號甚至八號風球時,氣象局領導留在家中依靠電話和網絡遙控決策,考量標準連局內工作人員都不清楚,內部人事及設備管理存在諸多問題,認為氣象局領導負有主要的、不可推卸的責任。

2018年4月11日,特區政府公布馮瑞權紀律調查結果,預審員向行政長官提交報告,指馮瑞權及梁嘉靜在「天鴿」襲澳期間因有過錯未以有效方式執行職務,須負上紀律責任。時任行政長官批示對馮瑞權科處撤職處分,由於當時馮已經退休,處分以停發四年退休金代替。

其後馮瑞權不服上訴至中級法院,中院判決指行政長官在作出相關處分決定前,並沒有對馮瑞權作出聽證,侵犯了其辯護權利。雖然不能排除馮的紀律責任,但直接對其科處撤職處分是明顯的裁量錯誤及違反適度原則,裁定上訴理由成立。政府不服,向終審法院上訴,日前亦被判敗訴。

2017年8月23日颱風「天鴿」襲澳,氣象當局被批評預警及改掛風球反映遲緩,造成社會巨大損失。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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