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委員會擴編擴權

香港立法會增至90席
12/0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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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昨日以2,895票贊成、零票反對,高票通過《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新華社表示,這是繼2020年制定實施《港區國安法》後,國家完善香港特區法律和政治體制的又一重大舉措。有關決定分為九項重點,包括將選舉委員會擴大到五個界別,委員數量增至1,500人,負責選舉行政長官及部分立法會議員等。

決定指出,香港回歸祖國後,重新納入國家治理體系,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的選舉制度,包括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產生辦法,是香港政治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應當符合「一國兩制」方針,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實際情況,確保愛國愛港者治港,有利於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

為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發展適合香港實際情況的民主制度,根據《憲法》第31條和第62條第二項、第14項、第16項的規定,以及香港《基本法》、《港區國安法》的有關規定做出修改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

設立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

根據決定,未來香港特區選舉委員會將擴大到五個界別,由工商、金融界,專業界,基層、勞工和宗教等界,立法會議員、地區組織代表等界,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港區全國政協委員和有關全國性團體香港成員的代表界等五個界別,共1,500名委員組成。

選舉委員會負責選舉行政長官候任人、立法會部分議員,以及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等事宜;特區立法會議員增至每屆90人;設立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查並確認選舉委員會委員候選人、行政長官候選人和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的資格。《決定》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

齊鵬飛:形成香港特色新民主選制

中國人民大學台港澳研究中心主任齊鵬飛指出,有關制度安排有利於擴大香港社會均衡有序的政治參與,使代表性更廣泛,將推動形成一套符合香港實際、有香港特色的新的民主選舉制度。這是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的重要內容。

人大法工委:及早啟動修法全國人大法工委發言人臧鐵偉表示,將按照全國人大會議精神,結合人大和政協的意見建議,常委會將根據《憲法》、香港《基本法》、《港區國安法》規定,以及人大有關《決定》的基本原則和核心要素內容,及早啟動修訂《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程序。

臧鐵偉表示,法工委和有關機構將在下一步工作中,聽取、研究和吸納各方面的意見,做好常委會立法工作,為確保香港「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提供堅實可靠的法治保障。臧鐵偉又表示,國家各機關、各地方和各方面包括香港,都必須認真實施人大決定,確保中央對特別行政區的全面管治權得到有效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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