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籲受益人須於月底前辦理

約3,000人未辦在生證明
15/0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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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3,000人未辦在生證明
約3,000人未辦在生證明

仍約3,000人仍未辦理在生證明。社保基金提醒,未辦理的受益人須於3月底前完成辦理,否則相關給付將由4月起暫停發放。(資料圖片)

社會保障基金今(15)日發出新聞稿表示,今年約132,000名領取養老金及殘疾金的受益人中,約3,000人仍未辦理在生證明。社保基金提醒,未辦理的受益人須於3月底前完成辦理,否則相關給付將由4月起暫停發放。

按照法律規定,養老金及殘疾金受益人每年均須辦理在生證明,否則會影響給付發放。受益人今年起無論身處本澳或以外地區均可以利用「一戶通」帳戶,登入「一戶通」手機應用程式以面容識別技術,足不出戶完成辦理有關手續,透過此方式,受益人除可辦妥社保基金在生證明手續外,亦可同時辦妥社會工作局、退休基金會的在生證明手續。

此外,受益人也可攜同有效的個人澳門居民身份證,透過設置在全澳約50個地點的自助服務機或親臨社保服務點辦理。

因患病或行動不便或居於澳門以外地方的受益人,除以「一戶通」手機應用程式辦理外,也可委託他人或以郵寄方式向社保基金遞交相關證明文件辦理。此外,居於廣東省的受益人,亦可攜同有效的澳門居民身份證到廣東省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相關資料會由粵方直接送回澳門社保基金。

居民如欲了解更多有關資訊,可瀏覽社保基金網站www.fss.gov.mo內的「在生證明」專題網頁或於辦公時間致電28532850查詢。(編輯:周俊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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