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獄警觸犯巨額詐騙罪

遭撤職處分
18/0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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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司司長於去年7月8日,對該名獄警人員科處撤職處分。(資料圖片)

保安司「警鐘長鳴」欄目公布,一名涉觸犯巨額詐騙罪的獄警人員,經紀律調查後被撤職處分。

司法警察局於2020年1月16日以觸犯巨額詐騙罪拘留一名獄警人員。該名獄警人員涉嫌於2019年11月1日在澳門一間押店典當一隻冒牌手錶,以騙取港幣11萬元。於2020年1月15日,其被司警在關閘截獲,經調查後,於2020年1月17日送交檢察院偵辦。

該名獄警於較早前亦因涉嫌違反進入娛樂場之規定和不合理缺勤,接受內部紀律調查。有關案件已經移送檢察院偵辦,經檢察院建議,並由刑事起訴法庭法官批示對該名獄警人員採取每月報到的強制措施。懲教管理局開立紀律程序卷宗,依法追究該名獄警人員的紀律責任,並與之前提起的紀律程序合併進行調查。

懲教管理局表示,現已完成有關獄警人員的紀律程序,其因多次違反熱心義務及勤謹義務,保安司司長於2020年7月8日批示對其科處撤職處分,且有關處分已轉為確定。

懲教管理局指出,對於有獄警人員涉嫌犯罪表示痛心,將全力配合有關部門的調查工作,並重申一直十分重視人員的行為操守,針對違法違紀行為,必定依法嚴肅處理,絕不姑息。 (編輯:詹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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