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公務員職程制度今簽意見書

195職程通過考核可轉入260職程
22/03/2021
36570
收藏
分享
195職程通過考核可轉入260職程
195職程通過考核可轉入260職程

二常會今簽署意見書,將提交至立法會全體會議細則性表決。(鍾佩欣攝)

立法會二常會今(22)日繼續審議涉及195(第三級別職程)與260(第四級別職程)合併的《公務人員職程制度》修訂案。法案建議,將起薪點為195的第三級別職程,即行政技術助理員、普查暨調查員等職程,相關人員符合法定的條件並通過相關的開考,可申請轉入260。二常會今簽署意見書,將提交至立法會全體會議細則性表決。

二常會主席陳澤武、秘書黃潔貞會後向傳媒總結會議內容。陳澤武表示,法案從三方面作出優化。一、法案涉及撤銷六個一般職程和四個特別職程,亦取消第三級別職程,而特別職程定義亦作修改,以配合科技及電子政務發展。

二、優化了開考程序,只有開考通告須於公報內刊登,其餘的名單及通告則只須公布於統一招聘網站及部門網站內,政府認為可縮短有關程序時間。同時統一監考人員補償,計算方式一致,以實行同工同酬原則。三、涉及前領導及主管人員再次聘用,目前規定返聘要有六個月試用期,政府認為不合時宜,因此取消有關規定。(編輯:鍾佩欣)

立法會二常會今日繼續審議涉及195(第三級別職程)與260(第四級別職程)合併的《公務人員職程制度》修訂案。(鍾佩欣攝)

檢舉
檢舉類型:
具體描述:
提交
取消
評論
發佈

力報會員可享用評論功能

註冊 / 登錄

查看更多評論
收藏
分享

相關新聞

推薦新聞

找不到相關內容

七日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