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煙辦今年首三月檢控646宗違法吸煙個案

違法展示銷售煙草製品最高可被科處20萬元
15/0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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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展示銷售煙草製品最高可被科處20萬元

衛生局近期接獲市民對個別商店將煙草製品置放於當眼處讓顧客直接選購之投訴,由於該等個案均涉嫌違反了現行控煙法規對煙草製品銷售的相關規定,預防及控制吸煙辦公室(下稱控煙辦)已開立卷宗跟進相關程序。當局指,根據第5/2011號法律《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自2018年一般零售場所已禁止公開陳列煙草製品或使其可見,亦禁止場所讓顧客自行直接選取煙草製品的行為,違者最高可被科處20萬澳門元罰款。衛生局呼籲市民如發現違法情況,應作出舉報;售賣煙草製品的場所亦應遵守相關法律規定,切勿以身試法。

2021年1月1日至3月31日,控煙執法人員共巡查場所67,230間次,較去年同期增加40,828間次(+154.6%),平均每日巡查747間次。檢控數為654宗,當中包括646宗違法吸煙個案、六宗銷售不符合標籤規定的煙草製品及兩宗以貨架形式銷售煙草製品。在違法吸煙個案中,男性有600人(佔92.9%),女性有46人(佔7.1%);當中本澳居民有408人(佔63.2%)、遊客有191人(佔29.6%)、外地僱員有47人(佔7.3%)。此外,有22宗個案需召喚警察協助。而在繳付罰款方面,共有532人(佔81.3%)已繳付罰款。檢控個案最多的違法場所類別分別為食肆(共129宗,佔19.7%)、商店及購物商場(共97宗,佔14.8%)、公園/花園及休憩區(共67宗,佔10.2%)。

娛樂場控煙方面,2021年1月1日至3月31日,衛生局及博彩監察協調局聯合就全澳娛樂場巡查了165場次,共檢控了42宗違法吸煙個案。違法吸煙個案中男性有38人(90.5%)、女性有四人(9.5%);遊客有30人(71.4%)、本澳居民有11人(26.2%)、外地僱員有一人(2.4%)。

2021年1月1日至3月31日,控煙辦共接獲443個電話,分別涉及查詢、投訴及提供意見。另外,3月份鎖定了106個違法吸煙黑點(其中包括:樂群樓露天平台、三盞燈圓形地休憩區、永利澳門娛樂場等),並對此巡查了457間次,發出控訴書57張,巡查檢控率為12.5%。

另外在娛樂場吸煙室審批工作方面,截至4月1日,衛生局共收到40間娛樂場提出合共868間吸煙室設置的申請;當中有40間娛樂場共848間吸煙室已獲許可。

自2019年1月1日起,除機場及娛樂場符合新標準設置且已獲許可的吸煙室外,本澳公共室內場所全面禁止吸煙;同時,禁止吸煙範圍擴大至由主管實體劃定的距離標示集體客運車輛停車處(巴士站)十米範圍內。違法吸煙(包括違法吸電子煙)可被罰款1,500澳門元。(編輯:黃嘿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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