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第5/1999號法律〈國旗、國徽及國歌的使用及保護〉》法律草案,有關法案將送立法會審議。法案內容包括倡導居民在適宜場合使用國旗,在莊重場合可以配戴國徽徽章,以表達愛國情感。
法案建議完善國旗、國徽的尺度規定,尺度須與使用的目的、所在場所、周邊建築物及環境相適應;完善國旗誌哀的規定,並規範特定人士逝世時可覆蓋國旗的情況。禁止將國旗、國徽使用於外觀設計專利;禁止倒掛、倒插或隨意丟棄國旗。
法案又建議完善相關的教育規定,在國歌已納入本地學制正規教育的中小學教育基礎上,納入國旗、國徽的內容。在原有新聞媒體配合的國歌宣傳工作基礎上,相應增加國旗、國徽的內容。(編輯:陳駿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