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研指祐漢樓群業主多支持重建

業主傾向舊樓換私樓不要公屋
07/0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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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祐漢七棟樓群」調研報告顯示,逾91%受訪自住業主(647名)支持重建;少部份自用商戶不支持或沒明確表態,持觀望態度。逾65%受訪者又偏向「樓換樓」的重建補償方式,還開口指明不要公屋;選擇長者公寓作為補償的只有2.6%。調研建議重建補償多考慮以置換房來處理住宅的方式,又建議政府針對長者公寓項目要再加強宣傳。

調研經過10個月時間,採用上門逐戶調查的方式,在樓群共2,556個住宅單位中,收集到1,886份問卷,佔樓群內現存總登記單位數量的73.8%。其中731名為自住及自用,包括自住業主(647名),自用商戶業主或代表(84名),佔現存總業權登記的28.6%。租戶佔45.4%,包括本地及外僱(42.5%)。拒答、中途拒答、無人應門和空置等佔26%。

就重建的補償方式問題,調查按受訪者自行提出的意願作統計,發現65.8%受訪者自住業主較接受實物補償,包括「可預先參觀的現樓,且非更換公屋」;32.2%提出「重建後回遷」等,只有2.6%受訪者提出「現金收購」。

至於受訪自用商戶業主的遷回意欲較自住業主顯著,最傾向「舖換舖」(54.8%),或「重建後舖換舖」(40.5%) 。

調研建議未來的重建補償方案中,多考慮以置換房來處理住宅的補償問題。可在澳門半島北區興建相當數量的置換房,提供相關業主「可預先參觀的現樓」作選擇,顯然是個令居民比較安心的選項,即「鄰區置換」模式。從行政角度而言,選擇置換房的居民需要適應改變和承擔公、私部門的行政成本,「鄰區置換」顯然比「重建回遷」模式的成本要低。政策上,建議放寬業主選購置換房的限制,使置換房更接近「樓換樓」模式,減少居民疑慮。調研又指出,按受訪業主逾53%為60歲或以上人士而言,選擇長者公寓作為重建補償的比佔顯然過低,建議制定「長者公寓」政策時,需要有針對性地吸引長者業主入住。(編輯:吳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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