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珠海機場等離珠出省的旅客,須持「健康碼」綠碼及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新華社圖片)
珠海市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站場港口疫情防控工作專班昨(7)日晚上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出省人員管控防控疫情擴散的通告》。通告如下:
一、通過珠海轄區內機場、城軌、汽車客運站等站場離珠出省的旅客,須出具「健康碼」綠碼及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其中,14天內有廣州、佛山行程經歷的出省旅客,須提供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二、因未能及時出具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無法按時出發的旅客,可向售票機構申請依相關政策辦理退改簽。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失效日期另行通知。
(編輯:梁翠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