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指危害國安行為不能容忍

重申與一般正常新聞工作無關
17/0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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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申與一般正常新聞工作無關
重申與一般正常新聞工作無關

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任何人或公司利用新聞工作危害國家安全,港府一定嚴厲打擊。(rthk圖片)

香港警方國安處今晨拘捕壹傳媒集團5名董事,指他們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9條「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涉嫌刊登數十篇呼籲外國制裁香港及中國的文章。被捕者包括壹傳媒集團行政總裁張劍虹、營運總裁周達權、《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副社長陳沛敏及蘋果動新聞平台總監張志偉。

另外,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因應《港區國安法》作出凍結令,凍結與蘋果日報相關3間公司合共1,800萬港元資產。中午,李家超在港府總部會見傳媒時表示,《蘋果日報》有數十篇文章呼籲外國制裁及對中國採取敵對行動,並有網上報道危害國家安全。

他指出,所拘捕5人涉及3間公司,在營運方面擔任重要角色,警方在搜證期間將檢走證物,當中不論是否新聞資料,並會凍結與罪行相關財產,約涉及1,800萬港元資產。

藉新聞工作當保護傘危害國家

李家超強調,警方會繼續調查任何人,包括有關公司內或公司外的人士,是否有參與、協助、教唆或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希望警方搜集更多證據。他強調,行動是針對利用新聞工作為工具,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與一般正常新聞工作無關,又認為一般新聞工作者不應與他們扯上關係,應保持距離,任何人或公司嘗試利用新聞工作,作為保護傘或掩護,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特區政府一定以最嚴厲措施依法打擊。 他又指,凍結犯罪分子財產是國際公認做法,而黑錢有別於普通市民的財產,他呼籲市民切勿與犯罪分子同流合污,以免後悔莫及。

文章涉及證供不宜公開

被問到涉案的數十篇文章,是引述式報道抑或社評?李家超指調查仍在積極進行中,會跟律政司討論有關證據,現時不會披露。

至於訂閱蘋果日報或購買壹傳媒股份會否觸犯《港區國安法》,以及警方現時凍結蘋果等三間公司涉1,800萬港元資產,是否變相令《蘋果日報》停刊?李家超表示,任何行為是否違反《國安與新聞自由無關法》,要視其行為的意圖,若一個人目的不是危害國家安全,就不受法例規管。他又指,凍結蘋果等三間公司涉1,800港萬的財產,是根據《國安法》保安局局長可凍結有理由懷疑涉相關罪行的財產,除非獲他批準,否則不能處理有關資產,他強調細節要按凍結通知執行。(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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