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被控觸犯《港區國安法》案件,今日上午宣布裁決。法官表示裁決文件長達855頁,不會朗讀整份裁決文件。上午10點44分,香港法院經過156日審訊,《國安法》指定法官周一裁定,黎智英面對的三項控罪全部成立。法官押後明年 1 月 12 日開庭處理求情的口頭陳詞,將一併處理所有同案被告的求情。
綽號「肥佬黎」的黎智英今年78歲,他與壹傳媒旗下三間公司各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前者屬《港區國安法》罪行,後者為一般刑事罪行。被控公司包括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
此外,黎智英亦因涉及「反修例」運動期間、與「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相關案件,被加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今早,法院外有逾百人排隊,部分人士手持早前市民派發的蘋果。截至9時,黎智英妻子及兒子,以及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先後抵達法院,也有多名外國領事代表到場旁聽。
法官宣讀文件,表示黎智英有「無可爭辯的證據」,並表示,黎在庭上的證詞有時前後矛盾、不一致,不具可信性。她還指出,黎智英對中國懷有「仇恨與怨恨」是「毫無疑問」的,甚至指期透過台灣時任總統蔡英文助手江春男向蔡提意見。(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