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管會指有事實證明不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

直選六組別21候選人被DQ
12/07/2021
21341
收藏
分享
直選六組別21候選人被DQ
直選六組別21候選人被DQ

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唐曉峰表示,考慮到往後可能出現的行政(右三)程序以至司法程序,現階段不能作更多補充。 (古金元攝)

三組別前日聯合召開記者會表示, 現階段暫未計劃更換候選人或退選。 (鍾佩欣攝)

將於今年9月12日舉行的第七屆立法會選舉,選舉管理委員會上周五(9日)宣布,經依法審查19份直選和5份間選的候選名單,發現有一組的兩名候選人並非選民,涉及六組共21人經事實證明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或不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即共23名人士沒有被選資格。選管會已通知相關候選名單的受託人,最遲於今天(12日)就存在程序上不符合規範或存在無被選資格候選人的情況,作出糾正及替換候選人。

【本報記者吳泳欣、鍾佩欣報道】

選管會主席唐曉峰稱,對於相關候選名單之後作出的糾正或替換候選人,選管會將於7月14日或之前作出決定及公布。對於選管會所作的決定,相關候選名單受託人可提出異議。之後,候選名單亦可就選管會對異議的決定向終審法院提起上訴。

候選名單可向終審法院上訴就選舉法有關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及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規定,唐曉峰表示,除了在形式上,參選人士須簽署及提交相關的聲明外,選管會還須依據選舉法的規定審查相關人士曾否做出不擁護或不效忠的事實。唐曉峰回應記者問題時指出,選管會審查候選人資格時,也有參考由警方提供的資料,以及就早前終審法院的相關判決作出跟進考慮。

他又指,由於涉及往後可能出現的行政程序以至司法程序,並考慮到相關人士的個人私隱問題,選管會現階段不能就無被選資格人士的事宜作更多補充,適當時會再作公布。

其中三組別稱必定上訴終院

在選管會宣布有六個組別共21名候選人因「不擁護澳門基本法及不效忠澳門特區」而被「DQ 」後,其中三個組別「民主昌澳門」、「新澳門進步協會」及「學社前進」上周六(10日)舉行聯合記者會,現任議員吳國昌稱,從政多年完全是依照澳門《基本法》及相關法規做事,過去的支持及反對意見是為了特區可持續發展,多年來「問心無愧」,稱自己完全合符資格參選。

兩候選人政治素人同樣被DQ

「新澳門進步協會」第一候選人陳偉智對選管會決定表示失望,他指出另兩位候選人甚少參與社會議論,他反問「咁點解會被DQ ?」他重申必定會提出上訴,甚至到終審法院,以維護公義。

學社:無不同聲音憂變「一言堂」

「學社前進」第二候選人陳樂琪表示自問「光明磊落」、「問心無愧」,一直為居民發聲。他又期望各組被DQ候選人可繼續迎難而上,爭取到底。第一候選人暨現屆議員蘇嘉豪則表示,上周五是傷感、不忿的一天,他相信現時據理力爭、捍衛公義的做法是正確。他指出,議會需有不同聲音,否則會變成「一言堂」。

檢舉
檢舉類型:
具體描述:
提交
取消
評論
發佈

力報會員可享用評論功能

註冊 / 登錄

查看更多評論
收藏
分享

相關新聞

推薦新聞

找不到相關內容

七日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