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今(15)日細則性通過《中藥藥事活動及中成藥註冊法》法案,法案將於明年1月生效。列席的政府代表表示,現時本澳共有7,400多種中成藥在市面流通,未來政府會加強宣傳法案。
法案將中藥藥事活動和中成藥註冊制度作規範,並因應不同藥事活動把准照分為三類,分別是中藥製造准照、中藥進出口批發准照和中藥房准照,訂明製藥活動必須符合生產質量管理規範(GMP),以加強中藥生產過程的品質控制。法案又設立委託制度,為本澳中藥企業委託內地製造中成藥創設條件,並新增中成藥註冊的定義,明確中成藥需要註冊才可在本澳流通。
法案亦明確涼茶舖、湯舖和藥膳等小商戶不屬法案監管的中藥藥事場所,由《食安法》監管;同時清晰跌打酒屬「按方特製的中成藥」,行政當局會監管配製地點,並明確「煲藥」不屬製藥活動,政府只會監管及巡查相關設施設備及場地環境衛生。
另外,立法會亦細則性通過《修改第5/1999號法律〈國旗、國徽及國歌的使用及保護〉》法案。(編輯:吳泳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