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公共停車場​颱風時將停用

港珠澳大橋停車場有額外修訂​
12/10/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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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珠澳大橋停車場有額外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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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珠澳大橋停車場有額外修訂​

23個公共停車場在發出颱風信號及風暴潮警告時將停用。(新聞局圖片)

因應颱風及風暴潮對本澳造成的潛在風險與實際需求考慮,交通事務局更新本澳23個位處低窪地區之公共停車場,在發出颱風信號及風暴潮警告時的停用安排,當中13個公共停車場在懸掛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信號且發出第3級別/橙色或以上風暴警告時隨後90分鐘部份或完全關閉,其餘八個停車場則在懸掛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信號且發出第2級別/黃色或以上風暴警告時隨後90分鐘關閉。

就上述調整安排,《特區公報》已於今(12)日刊登批示,即時生效。民防架構啟動期間,聯合行動指揮官可維持開啟、關閉或重開提供公共泊車服務的停車場,尤其包括維持開啟或重開各停車場使用及經營規章內所規定的符合熱帶氣旋信號且發出風暴潮警告的相關級別而必須關閉的停車場。

《港珠澳大橋邊檢大樓西停車場之使用及經營規章》額外修訂,使用該停車場的駕駛者在繳費後,應在30分鐘內駛離停車場,逾時者須按照超出的時間繳付相應的泊車費用;颱風及風暴潮期間,地庫第一層在隨後90分鐘關閉;但在關閉期間,已停泊車輛仍可駛離該層。而在懸掛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信號前的90分鐘至所有熱帶氣旋信號取消時止,輕型汽車無須繳付泊車費用。

《港珠澳大橋邊檢大樓東停車場之使用及經營規章》額外修訂,於颱風及風暴潮期間,地庫第一層在隨後90分鐘關閉;但在關閉期間,已停泊車輛仍可駛離該層。(編輯:林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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