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設立專責部門監督「管資本」

《公共資本企業法律制度》明起公開諮詢
19/10/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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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資本企業法律制度》明起公開諮詢
《公共資本企業法律制度》明起公開諮詢

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主任陳海帆出席《公共資本企業法律制度》公開諮詢記者會。(梁佩茵攝)

《公共資本企業法律制度》明起舉行公開諮詢,今召開記者會。(梁佩茵攝)

《公共資本企業法律制度》明(20)日起公開諮詢,至12月18日,為期60天。諮詢文本建議為解決現時公共資本企業監督權分散,權限不清,以及監督標準不統一的問題,應設立一個專責的主管部門,統一負責執行《公共資本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尤其是直接代表澳門特區及澳門特區其他公法人行使作為出資人的權利,具體的監督應集中「管資本」的事宜上,避免過度介入企業的經營自主權;又建議引入執業會計師審計,以及資料公開的外部監督機制。

政府希望法律制定後,可以令公共資本企業經營決策程序科學化、規範化,確保決策前,以及決策後的執行過程始終處於受出資人的監督,確保公帑的合理使用,以及公共資產的保值和增值。

諮詢文本同時建議引入實現公共利益原則、效益原則、公平公正原則、市場化運營原則及公開透明原則,作為公共資本企業在經營及運作過程中所依循的方向。

諮詢文本又建議在現行商法典基礎上,清晰及強化公共資本企業的股東會、董事會及監事會的權限。同時規範公共資本企業行政管理機關及監事會成員的選任條件,具體亦會因應出資比例,作差別性規範。例如特區政府若持有超過50%的財務出資,該公共資本企業的董事及監事會成員半數以上但不超過三分之二的成員由行政長官委任或指定。

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稱,現有公共資本企業共有22間,至去年(2020年)這些公共資本企業資產總規模約530億元。(編輯:梁佩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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