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社團法律制度》今起公開諮詢
10/08/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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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今(10)日舉行新聞發佈會,公佈於8月10日至9月23日期間就《社團法律制度》進行為期45日的公開諮詢,相關諮詢專頁亦於同日正式開通。新聞發佈會由行政法務司司長黃少澤主持,身份證明局局長陳海帆介紹公開諮詢重點內容。

黃少澤司長在發言中表示,社團作為澳門社會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服務居民、促進和諧、推動社會進步等方面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隨著社會經濟快速發展與結社需求日益多元,現行規範結社程序及社團運作規則的法律,在簡化行政程序、提升管理效能,引導社團良性發展等方面,均難以回應時代發展的需求,有必要重新制定一部專門的社團法律制度,在充分保障澳門居民結社自由的前提下,進一步規範社團的設立與運作,促進社團依法有序、可持續發展,築牢基層治理根基。澳門特區政府經過長時間的研究,展開了社團法律制度的立法程序,並制定了諮詢文本,期望透過是次公開諮詢,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凝聚最大的社會共識,營造更適合社團發展的社會環境。

黃少澤司長亦介紹了主要修法方向,包括:

完善結社權的保障。澳門居民的結社自由受《基本法》保障,現行規範結社程序及社團運作的《民法典》和八月九日第2/99/M號法律《結社權規範》已實行多年,存在不少待完善的空間。例如,需進一步明確社團設立的基本要求及要件,包括社團名稱的規範、創立人及機關據位人資格、人數要求,以及章程核心內容。

統一主管實體,優化社團管理。建議由身份證明局作為統一主管實體,完善社團設立及運作的管理流程。引入適當措施優化對社團的監管,進一步提升公共服務能力和水平。

為社團發展營造更優制度環境。建議對社團運作中不規範、須補正及消滅等情況作出更明確的處理規定,以優化社團的管理效能;同時建議透過創設“休眠社團”處置機制,有效跟進及處理長期不運作的社團,為社團發展營造更有利的環境。

出席新聞發佈會的政府代表還包括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曾翔、法務局代局長吳子健、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顧問張國華及謝耿亮、身份證明局副局長馮伯恩、法務局立法統籌及規劃廳代廳長張欣婷。

《社團法律制度》諮詢文本現已上載至諮詢專頁(https://www.dsi.gov.mo/assocp)、澳門特區政府入口網站政策諮詢專頁、“一戶通”平台及“商社通”平台,供市民查閱及下載。市民亦可在身份證明局、市政署、法務局、政務服務資訊中心、政府綜合服務中心、市政署綜合服務中心、中區市民服務中心及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等索取諮詢文件。

諮詢期內將舉辦3場公眾諮詢會及2場專場諮詢會。公眾諮詢會,將分別於8月16日下午3時、8月22日下午3時及9月3日晚上7時在水坑尾公共行政大樓地庫1樓演講廳舉行,每一場次舉行前一日的中午12時截止報名。歡迎有興趣的市民登入上述諮詢專頁或於辦公時間內致電2837 0777或2837 0888報名參加。

諮詢期間,公眾可透過專題網頁(https://www.dsi.gov.mo/assocp)、“一戶通”的手機應用程式和網站(htt...0777或2837 0888)、傳真(2837 4300)、郵寄或親臨至澳門南灣大馬路804號中華廣場1樓身份證明局提出意見及建議。提交書面意見及建議的市民,請於封面或開首處註明“關於《社團法律制度》的意見及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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