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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交通警於公廁遺留配槍
24/09/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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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交通警於公廁遺留配槍

治安警察局就日前有交通警員在金蓮花廣場公廁遺留配槍一事發岀回應,指本月21日上午11時34分接報,於金蓮花廣場旁天橋底男厠所厠格發現一枝疑似槍物體,於是隨即派員到場處理,其後證實是一名交通警員約11時10分在金蓮花廣場工作期間,因內急而去洗手間,約於11時30分離開並遺下配槍,其約於10分鐘內返回現場。

有關警員於1999年入職,治安警察局已就其疏忽而提起紀律調查程序,並會秉公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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