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3時起生效

曾到甘肅省天水市人士抵澳須醫觀
30/10/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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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到甘肅省天水市人士抵澳須醫觀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佈,因應甘肅省的疫情變化,衛生局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十條和第14條的規定,自今(30)日下午3時起,所有曾經到過甘肅省天水市的入境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至離開當地後14日但最短不少於七日。而所有曾經到過上述地方的已入境人士,其健康碼將變為黃碼及須接受自我健康管理至離開當地 14 日為止。

應變協調中心提醒,14日內曾到過以下地區的人士,須在入境時或其他須出示時在澳門健康碼上如實作出相應申報及接受相應的防疫措施,離開當地21天內出現任何疑似新冠病毒感染疑似症狀人士須立即就醫及接受核酸檢測:

1.雲南省: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瑞麗市;

2.內蒙古自治區:二連浩特市、阿拉善盟、錫林郭勒盟、呼和浩特市(10月16日或之後);

3.甘肅省:嘉峪關市(10月14日或之後)、蘭州市(10月14日或之後)、張掖市、酒泉市、隴南市(10月18日或之後)、甘南藏族自治州、天水市;

4.陝西省:西安市(10月15日或之後) ;

5.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10月16日或之後)、吳忠市(10月18日或之後);

6.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

7.貴州省:遵義市(10月15日或之後);

8.北京市:昌平區(10月16日或之後)、豐台區的新村街道、看丹街道、海澱區海澱街道(10月21日或之後);

9.山東省:日照市五蓮縣;

10.黑龍江省:黑河市;

11.青海省:西寧市。

應變協調中心呼籲,市民前往外地應注意做好防疫措施,留意當地疫情發展。在抗疫常態下,仍須堅持戴口罩,嚴格執行各項防疫措施,保持距離,避免人流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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