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裁定「多金」案

「永利」須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5/1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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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利」須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永利」須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永利澳門表示,現正就判決向其澳門顧問尋求法律意見。

永利澳門昨(24)日在港交所發出公告,披露有關其間接全資附屬公司永利渡假村(澳門)股份 (WRM)訴訟之最新情況。公告表示,澳門特區終審法院於2021年11月19日作出終審判決,駁回WRM對中級法院於2018年10月11日的判決所提出的上訴,並裁定WRM因多金娛樂一人公司未能向原告之一承付600萬港元的提款義務而對該原告負連帶責任。判決於2021年11月22日送達WRM。根據判決,WRM須與多金共同向該原告支付600萬元,連同相關利息約365萬元。永利澳門指出,基於公司澳門顧問的意見,判決為最終決定及對各方具有約束力。集團現正就判決向其澳門顧問尋求法律意見。

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昨(24)日公布裁決,永利渡假村為澳門娛樂場幸運博彩承批公司。多金娛樂一人有限公司經永利的許可及同意,成為了永利旗下永利娛樂場的娛樂幸運博彩中介人, 並在其中開設「多金貴賓會」的貴賓廳。2015年6月,賭客甲將價值6,000,000港元現金碼存入多金貴賓會。從2015年9月開始,賭客甲多次前往多金貴賓會要求提取所存放的現金碼,均被拒絕,遂針對多金及永利向初級法院提起通常訴訟程序,請求判處他們以連帶方式向其返還價值6,000,000港元籌碼,或支付相等金額的款項,附加自2015年9月21日起直至完全支付為止以9.75%的法定利率計算的利息。初級法院在2017年12月裁定訴訟理由部分成立,判處多金滿足原告所提之請求,卻開釋了永利。甲及多金均針對上述裁判提起上訴。中級法院合議庭於2018年 10月裁定多金上訴敗訴,改判永利與多金連帶向原告支付6,000,000港元款項及相應利息。永利不服,針對上述裁判向終審法院提起上訴。

終審法院合議庭對案件作出審理。合議庭指出,幸運博彩經營的批給屬於一種行政合同,其中產生的權利、義務和其他債務等事宜,以及博彩承批公司與博彩中介人之間訂立的合同,都必須受相關合同的條款和適用於該等合同的一切行政法例的規範。合議庭認為,第6/2002號行政法規第29條強制規定博彩承批公司就其博彩中介人所開展的活動向第三人承擔連帶責任,這種連 帶責任,不論是否構成任何行政違法,都具有行政法性質,而其適用範圍也僅限於博彩中介人為博彩承批公司的利益而在賭場內所開展的典型活動。事實上,博彩批給具有顯著的「公共」特性, 並且基於其自身性質而關乎到“大眾利益目標”的實現。難以理解博彩承批公司如何可以將一項包含在批給範疇內的業務交給其專門為此目的而聘用的其他實體去從事,卻又不用為這些實體在開展這些業務時可能造成的損害承擔任何責任。綜上分析,合議庭裁定上訴敗訴。

終院裁定「永利」敗訴,永利渡假村須與多金支付原告連本帶息965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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