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設非法旅館違法名單

地產中介應履行義務查核
16/1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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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中介應履行義務查核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今(16)日上午討論修改《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案。會後委員會主席李靜儀引述政府代表表示,過去發現有居民多達33次承租單位用作非法旅館,故政府擬設立非法旅館違法名單制度,供地產中介履行查核義務,以通知業主租客情況,再由業主決定是否出租單位。旅遊局會先將名單轉交房屋局,地產中介再經過房屋局查核。

李靜儀亦引述法案提到,為了加強業主及房地產中介人的保障,並鼓勵業主主動監察及舉報,如業主向當局舉報個案,且該業主沒有參與經營非法旅館,當局可豁免「封屋」及斷水斷電的措施,或者縮短實施這些措施的期間。法案亦新增地產中介若促成他人訂立非法旅館,可被罰2萬元至10萬元,過去已出現一宗涉及地產中介人控制出租單位用作非法旅館的同類案件,並已作出罰款。(編輯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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