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視野】

歐洲財政規則的綠色之路
28/1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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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財政規則的綠色之路
歐洲財政規則的綠色之路

歐盟即將對其財政現狀進行急需的審查。歐盟委員會的專家們正在考慮如何修改歐盟的財政規則手冊,德國新政府已經悄悄表示願意考慮做出修改——但鑒於聯合政府內部存在分歧,以及財政保守的自民黨掌控了財政部,這一修改很可能是有限的。

改革的理由令人信服。首先,現在的公共債務利率只佔到1992年水準的一小部分(1992年,各成員國就歐盟財政規則進行談判)。1992年,10年期德國政府債券的平均利率為8%。當時,各國謹慎地認為60%的債務率(即債務佔GDP的比重)是政府能夠安全償還債務的上限,年度預算赤字佔GDP的比重(即赤字率)不能超過3%。因此,如今謹慎的債務/赤字率上限肯定更高了。

事實上,後疫情時代的債務率已經超過了60%的政府借貸上限。整個歐元區的政府債務為GDP的100%。希臘政府債務超過200%。2011年增加的一項規定要求政府每年消除5%的超額債務,直到達到60%的上限。因此,表面上希臘政府被要求每年減少佔GDP5%的預算結餘,但前提是希臘的經濟年增長率要達到2%,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認為這是不可能的。但對一個現代經濟體來說,持續幾十年的盈餘將前所未有——也就是說,沒有人預計會發生這種情況。

而且這種情況也不應該發生。60%債務率和3%赤字率上限的參考值缺乏任何經濟基礎。而60%的數字恰好是1992年債務佔GDP比重的平均水準。考慮到當前的利率和增長率,赤字率剛好佔GDP的3%與將債務率穩定在60%相一致。

就像大馬路上的司機遵守合理的交通規則、無視武斷和反復無常的規則一樣,歐洲的財政政策制定者之前也差不多。

這些理由已經足以讓我們好好反思了。但現在還有另一個問題:我們需要為氣候相關的公共投資騰出空間。到2030年底,要把歐洲溫室氣體排放量減少55%將花費超過50,000億歐元(56,000億美元)的資金。因為削減溫室氣體排放是一種公共利益,讓企業自行做決定將導致投資不足。此外,在具有網路特徵的基礎設施方面(如交通運輸)必須要有人協調相關投資。由此可見,大部分支出將由政府來完成。

那麼,歐洲各國政府要到哪裡去找這50,000億歐元的大頭呢?他們應該借款嗎?歐盟是否應該修改財政規則鼓勵各國借款呢?

過去,多國政府都採用了一種「黃金法則」,讓公共投資免於其對赤字支出施加的限制,其基本原理是用公共投資的收入來「自負盈虧」。如果這一法則有效的話,它會推動GDP增長(即增加債務佔GDP比重的分母)。如果十分有效的話,它產生的稅收足以支付和償還額外的債務。

對綠色經濟的投資可能符合這一法則。就算它不能促進經濟增長,也可以避免一場與氣候相關的災難與災難帶來的GDP暴跌和債務負擔失控。

目前的低利率水準產生了一種假設,即許多綠色投資專案將達到自負盈虧的目標。當然,沒有人能保證利率會保持低位。一旦利率上升,通過借貸來為綠色投資融資將變得更加困難。

如果一些綠色投資沒有達到這一目標,並不一定意味著這些投資本身有問題。氣候變化既是一個道德問題,也是一個狹隘的經濟問題,在應對氣候變化上花多少錢要由社會來決定。但這是一個提高稅收或削減其他支出的理由,這樣就可以在不出現赤字和危及債務可持續性的情況下進行綠色投資。

因此,決定借多少錢以及在多大程度上依賴於稅收和削減其他支出應該取決於對利率和增長率的預測,以及這些變數將如何受到綠色投資的影響。當然,這些預測存在不確定性,我們只能儘量應對。

實際上,將其他形式的公共支出也納入這種評估難道不是更好嗎?歐洲各國政府可以系統地闡述其各個支出計畫將如何影響國內生產總值和稅收收入,以及債務率將如何演變。他們可以承認他們預測的不確定性,並指明上行和下行方案。它們可以將評估的責任委託給某一國的獨立專家和歐洲委員會。爭端可以由歐洲法院的一個專門法庭裁決。

等等——這些建議早就有人提過了!不幸的是,對於德國新一批謹慎的政策制定者來說,這些建議仿佛像一座遙不可及的橋樑。

Barry Eichengreen

巴里·艾肯格林: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經濟學教授。著有多本著作,包括《為公共債務辯護》(牛津大學出版社,2021年)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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