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男女墮網購刷單騙局失31萬

男莊荷代收騙款被捕
30/12/2021
11624
收藏
分享
男莊荷代收騙款被捕
男莊荷代收騙款被捕

在疑犯身上搜出的相關證物及款項。 (實習記者黎家茗攝)

【 實習記者黎家茗 】五名本澳男女打算藉聖誕假期兼職搵外快,透過一名男莊荷介紹,在社交平台上兼職網購「刷單」,聲稱可賺取7%至12%的佣金。五名男女最初都能收回本金及賺到佣金,但按照要求加大「刷單」量後,對方便開始以各種藉口拖延支付款項。五人最終報警求助,共損失約澳門幣31萬元。司警拘捕一名男子,其聲稱受朋友指示以金額的10%作為報酬負責代收款項。警方正持續追查其他涉案人士及贓款下落。

司警昨日公布案情指,於本月22日至28日接獲五名本澳事主(四男一女,年齡介於21至38歲)報案,指在社交平台上發現有兼職「刷單」的工作,於是聯繫對方,被告知只要到指定購物網站下單購物,達到一定金額時便可獲得款項的7%至12%作為佣 金。於是五人便分別按指示將指定購買的貨品加入購物車,並截圖發送給對方,再把款項轉賬到對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內「刷單」。

最初,五人完成「刷單」後,都能收本金與約定的佣金,因此對這種賺錢方式產生信任,其後對方要求加大「刷單」時,事主也依指示操作,然而這次騙徒卻要求再「刷單」才能退款,事主照辦,騙徒仍然以不同藉口拖延付款,或是藉口要求再「刷單」。五名事主見血本無歸,於是報警求助。

不排除有更多人被騙

警方接報後鎖定一名收取騙款的疑犯身份,為本澳一名25歲姓張的男莊荷,於前(28)日中午採取行動,在北區一間銀行門外將其截獲。疑犯承認從12月中起,應朋友要求出借銀行賬戶,用作收取款項,然後在把款項轉到其他銀行賬戶內,過程中能夠得到贓款10%作為報酬。其銀行賬戶共收款30多萬元,亦已在當中收取30,000元 報酬。警方以涉嫌「詐騙」及「清洗黑錢」 罪,將疑犯移送檢察院偵辦。

司警表示,現時仍在追查騙款及其他涉案人士下落,更指在收取騙款銀行戶口內發現多宗可疑的轉賬紀錄,不排除有更多人受害。

涉案的張姓男莊荷昨日被移送檢察院。(實習記者黎家茗攝)

檢舉
檢舉類型:
具體描述:
提交
取消
評論
發佈

力報會員可享用評論功能

註冊 / 登錄

查看更多評論
收藏
分享

相關新聞

推薦新聞

找不到相關內容

七日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