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安全審查辦法》2月15日實施

掌握超百萬個資網絡平台國外上市須審查
04/0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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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超百萬個資網絡平台國外上市須審查
掌握超百萬個資網絡平台國外上市須審查

中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以下簡稱「網信辦」)等13部門近日聯合修訂發佈《網絡安全審查辦法》,自2022年2月15日起施行。除新增證監會為審查機制成員,還明定握有超過百萬用戶個人資料的網路平台營運者赴國外上市前,要申報網路安全審查;數據是否會遭外國政府控制是審查重點之一。

內地網約車巨頭滴滴出行去年赴美股上市後,引發中央政府一連串的監管調查,並觸發各界擔心中企赴海外上市可能危及數據安全的疑慮。「網信辦」網站今天上午公告,《網絡安全審查辦法》第7條明定,掌握超過100萬個用戶個人資料的網路平台營運商赴國外上市,要向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申報審查。經審查而判定不影響國安者,才可繼續赴國外上市的程序。

除了赴國外上市,規定還明定營運交通、通訊和金融等「關鍵信息(資訊)基礎設施」業者,在採購網路產品和服務判斷可能影響國安時,也要申報安全審查。辦法指出,申報審查時須提交影響或可能影響國安的分析報告,以及擬採購的文件,或擬提交IPO(首次公開上市)的申請文件。

國安風險列重點評估因素

辦法亦列出數項重點評估的國安風險因素,包括「關鍵信息基礎設施」被非法控制、干擾或破壞;產品服務可能因政治、外交和貿易等因素斷供;上市可能導致核心數據或大量個資被「外國政府」影響、控制和惡意利用等。

此外,本次修法也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會)新增入網路安全審查工作機制。修訂後的辦法將在今年2月15日起實施。

滴滴於去年6月在美國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此舉引來中央對關鍵數據外洩的疑慮,對滴滴展開一系列的調查監管,並將其應用程式下架。滴滴日前已宣布從美股退市,並尋求在香港上市。 (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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