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項惠民措施行政法規通過

現金分享下月起依次發放
14/03/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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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分享下月起依次發放

資料來源:行政會

行政會完成討論三項惠民措施行政法規草案,《2022年度現金分享計劃》、《醫療補貼計劃》及《大專學生學習用品津貼》行政法規草案,其中現金分享計劃政府決定按以往兩年提前發放做法,於下月(4月) 起依次發放,每名永久性居民發放10,000元(澳門幣,下同),每名非永久性居民發放6,000元。三項行政法規草案自公布翌日起生效。

行政會發言人張永春表示,基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反覆,對本澳經濟復蘇帶來不確定性,為紓解民困,在《2022財政年度施政報告》中,特區政府堅持民生福利開支不減少,繼續實施上一年度的稅務優惠措施,並延續教育、醫療、社會保障及現金分享計劃等多項惠民措施。在本年度現金分享款項發放安排方面,特區政府決定按以往兩年提前發放的做法,於下(4)月起依次發放。

現金分享74萬人受惠

根據2022年財政年度預算有關現金分享計劃的安排,本年度現金分享計劃共涉及永久性居民約69萬7,000人,非永久性居民約42,000人,涉及總開支約為72億3,000萬元。

本年度現金分享計劃的發放規則與去年相同,主要透過銀行轉賬或郵寄劃線支票兩種方式向合資格居民發放款項,其中領取敬老金、殘疾津貼、經濟援助、教職人員直接津貼或專業發展津貼、大專學生助學金、自治部門及機構的公職人員報酬、退休或撫卹金,以及已選擇以銀行轉賬方式收取由財政局發放的退稅金或其他給付的人士(包括已登記轉賬的未成年人士),現金分享款項將直接轉入其賬戶;至於其他合資格的居民,則會按出生年份的先後順序,在五個星期內向其郵寄現金分享計劃劃線支票。

醫療補貼600元 使用期兩年

有關《2022年度醫療補貼計劃》行政法規草案,本年度醫療券的發放規則與去年相同,向每位合資格澳門居民發放600元補貼,使用期限由今年(2011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為期兩年,總補貼金額估算為四億3,266萬元。凡於2023年4月30日前持有有效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澳門居民均為計劃受益人,居民就診時持身份證即可直接使用電子醫療券。同時,居民可把醫療券全部或部分移轉予持有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配偶、父母、子女。

一如以往,醫療券只可用於已加入計劃的醫療人員所提供的服務,不適用於獲澳門特區政府資助的醫療人員。獲許可加入計劃的醫療人員須在其營業地點張貼專用標貼。市民和醫療人員必須正當使用醫療券,對於偽造醫療記錄以騙取醫療券金額的情況,衛生局將會依法追究及處罰。

大專生學習用品津貼3,300元

《2021∕2022學年大專學生學習用品津貼》行政法規草案規定,凡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並於2021∕2022學年在澳門或外地修讀獲認可的公立或私立高等院校所開辦的頒授學位或學習期不少於兩學年的高等教育課程學生,在2022年4月26日至6月10日於網上進行登記,經批准後可獲發3,300元學習用品津貼。今年預計受惠學生約31,000人。

法規新增受惠人須提交證明文件,包括修讀課程名稱、課程一般修讀年期以及首年註冊入讀該課程的學年,以確定受惠人獲發放學習用品津貼次數不多於課程一般修讀年數下限,確保資源有效運用。

一如以往,凡就讀於澳門高等院校的學生、在外地修讀高等教育課程並獲本澳公共實體發放獎、助、貸學金學生,以及修讀由本地機構協辦並獲澳門特區政府許可在本澳運作之課程學生,均可豁免遞交在學證明文件。

學習用品津貼自登記期屆滿之日起60日內,或自遞交其他文件或補充說明文件之日起60日內存入受惠人提供的、其在澳門銀行開設的澳門元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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