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醫療保障局今(7)日發布《關於進一步調整我市新冠病毒檢測價格和疫苗注射結算標準等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由明天(4月8日)起,核酸檢測、抗原檢測價格進一步下調。
新型冠狀病毒RNA測定(單樣檢測)項目價格降至20元/人份,檢測服務費+試劑費用不得超過28元/人份;新型冠狀病毒RNA測定(混合檢測)項目價格統一降至6元/人份,不區分混合檢測比例,檢測價格含檢測服務費+試劑費用;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檢測專案價格降至5元/人份,檢測服務+試劑費用不得超過15元/人份。
上述價格為全市最高指導價,不區分醫療機構類別和等級,不區分普檢快檢,不區分混合檢測比例,價格不得上浮,下調不限,新冠病毒核酸及抗原檢測試劑按照實際購進的集采中選產品價格執行。
珠海市醫療保障局強調,群眾單純進行核酸、抗原檢測的,醫療機構不得收取門診診查費;群眾自測抗原的,醫療機構不得收取抗原檢測服務費用。《通知》還進一步明確新冠病毒核酸檢測時限,發熱門診急診患者6小時出結果,普通門診住院患者及陪護等人群,原則上12個小時出結果,願檢盡檢人群一般在24小時內報告結果。(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