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動物園老虎咬傷人案

女傷者首發聲 索賠200餘萬
13/1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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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傷者首發聲 索賠200餘萬

據《京華時報》報道,今年7月23日,北京八達嶺野生動物園發生老虎傷人事故致一死一傷。32歲遊客趙女士在東北虎園下車時,被老虎拖走受傷,其母周女士下車追女兒時遭老虎撕咬死亡。昨日,傷者趙女士講述事發經過時稱,自己因為坐車暈車,下車去往駕駛室被咬傷,並非因為吵架。

趙女士稱,事發當日早上,她開車去給車做了保養,並且一路開車到八達嶺野生動物園,加上路上堵車,自己非常累。於是,進入動物園後,就讓愛人開車,但由於丈夫開車不熟練,並且當時正處於上坡地段,自己有點暈車,所以她提出自己來開,便下車去往駕駛室。

在走到駕駛室時,趙女士聽到了巡邏車按喇叭的聲音,但來不及了,老虎已經撲過來了。趙女士稱,事後自己暈厥過去,丈夫立即下車救人,但想到車上還有孩子,又回去關了一次車門。之後,趙女士的丈夫去拍打巡邏車兩側的車門,但巡邏員未下車施救。事後聽丈夫說,車上只有一位駕駛員,沒有救援人員和任何像麻醉槍、手槍、電棍等救援設施。駕駛員說遇到這種情況自己也不敢下車,沒法救人,只能是轟油門、按喇叭。事後,駕駛員說平時都是用這種方式驅趕老虎的。

趙女士表示,自己8月15日出院,出院三四天后才看到了網上的言論,得知了母親的死訊。對於網上的「吵架論」,趙女士表示不能理解,「如果二人感情不好,經常吵架,為甚麼還要帶著老人和孩子一起去動物園呢?這完全是捏造事實」。對於為何會在東北虎園下車,趙女士回應說,東北虎園的構造非常混亂,容易給人一種錯覺,在看到「禁止下車」警示牌的地方自己並沒有下車,而是到了允許下車的休息區才下的車。

此外,趙女士表示,當天正好是周六,動物園的人和車都非常多,售票處的人說車太多了需要限流,但是她還是跟著幾輛私家車從一個小山后進入虎園。自己並沒有從售票處買票,而是直接從檢票員那裡買票。檢票員當時只是說不要下車,頭和手不要伸出窗外,便將門票和六嚴禁的告知單一起塞到趙女士手裡,但並沒有解釋告知單的內容。當時檢票員說了句「來簽個字」,自己以為是做一個入園車輛登記,所以就簽了字,檢票員並沒有說明是合同,「那並不是正式的合同,也沒有一式兩份」,趙女士說。

趙女士說,自己受傷確實很嚴重,但並不像網上說的那樣下巴被咬掉,「我的腰部、面部、脊椎、牙齒等多部位受傷,右臉有一道20多釐米長的疤痕,面部神經受損,牙齒掉了兩顆,咀嚼功能受到影響」。趙女士稱,目前的醫學治療已經結束,之後右下頜部分有鋼板要取出,還需進行一些康復性、整容性的後期治療,畢竟自己還這麼年輕。趙女士目前正在家中養傷,傷勢正在慢慢恢復,可以正常走動,但因為受傷比較嚴重,還需要經常換藥。

對於此事造成的影響,趙女士稱,自己身體功能受到損傷,右半邊臉神經麻木,還有精神傷害,這些都是可以靠著自己的意志恢復的,但此事對家人的傷害是不可逆的,自己的母親為此喪命。而三歲的兒子,他說看到了那一幕。事後在一次看到山路時,兒子突然說了一句「媽媽你被老虎吃掉了」。孩子還經常會說想外婆,想回老家。趙女士表示,自己是今年6月份剛帶孩子來的北京,並且找了一份工作,「我來北京,可以說是帶著對生活的美好憧憬的,但沒想到發生了此事」。

事發後,趙女士的父親趙先生一直在和動物園協商。趙先生表示,8月29日,在和八達嶺野生動物園協商時,園方提出按照處理交通事故的辦法定損、定責、定賠。對於死者周某,雙方協定定損124.5萬(人民幣,下同),並達成一致。家屬認為動物園應對周某的死亡承擔全部責任,但動物園表示只承擔15%的責任,並予以賠償。對於傷者趙女士,家屬一方提出定損150余萬,己方承擔20%至30%的責任,動物園承擔70%至80%的責任;但動物園只認可74.5萬,不同意家屬提出的精神損失費和後期治療費用賠償。趙先生表示,截至目前,動物園一方也沒有給出明確的答覆,雙方也未達成一致意見。

不過,對於家屬指稱的動物園沒有及時採取有效救援措施一事,八達嶺野生動物園負責宣傳的曹先生表示,根據視頻顯示,巡邏車當時就是過去救援的,事情已經很清楚了,不需要再做出解釋。曹先生稱,動物園會依據政府結論辦事,政府的調查報告非常詳細清楚,動物園沒有責任,也就不存在賠償的問題,若有賠償的話,也僅僅是出於道義上的。目前,動物園仍在和家屬溝通,但還沒有結論。而對於事情的進展和雙方協商的問題,曹先生表示不方便透露。此外,曹先生說,東北虎園目前仍未開放,具體開放時間還不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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