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輪電消 五類情況不可用

用晒啟動金維持每日100元「立減額」上限
29/0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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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晒啟動金維持每日100元「立減額」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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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將啟動第三輪抗疫電子消費優惠,在登記期內持有有效或可續期的澳門永久性或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人士,每人可獲發8,000元的電子消費優惠(5,000元啟動金及3,000元立減額),可選擇透過「移動支付」或「電子消費卡」任一工具,獲取及使用電子消費優惠。今(2022)年5月10日至明(2023)年1月13日接受網上登記。優惠使用期為今年6月1日至明年2月28日。

第三輪抗疫電子消費優惠(「啟動金」及75折「立減額」的組合優惠)以「移動支付」或「電子消費卡」任一方式享用。當「啟動金」尚有餘額時,「啟動金」須與「立減額」同時使用;當中,「啟動金」每日使用上限為300元, 「立減額」每日使用上限為100元,與上一輪一致。但是,當「啟動金」用完時,在自行加值後,「立減額」維持每日使用上限100元。

此外,第三輪抗疫電子消費優惠僅可用於接受本澳移動支付工具或澳門通卡交易的場所購買貨品或服務,但不得用於下列情況及場所,包括:博彩活動場所;跨境交通服務或境外旅遊服務,包括簽證費、交通及住宿;醫療服務,包括中西醫、物理及針灸治療;銀行、保險公司及其他金融機構,以及當押舖;公共部門及公共機構提供的服務。(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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