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應推動「積極老齡化」
15/06/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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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應推動「積極老齡化」

澳門長者佔比2011年為7.2%,統計局最新人口普查數據顯示該比例2021年達 12.1%。根據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定義,佔比超過7%即稱老齡化社會,超過14%為深度老齡化社會。2002年在馬德里舉行的第二屆世界老齡大會上,提出積極老齡化(Positive Aging)的概念,指以正面、積極的態度應對老齡化,給長者提供實現自我,發展和利用自己潛能的機會,並以此提高和完善生命意義。積極老齡化以健康、參與和保障作為三大支柱,以提升長者的生活質量。2018年8月澳門立法會細則性通過《長者權益保障法律制度》,從法律層面給予長者保障。

積極老齡化的核心是參與,將長者視為寶貴的社會財富和重要的人力資源,並鼓勵其社會參與、自助養老和就業。建議政府及社會關註長者社會參與度,更好地發揮長者在專業、生活經驗等方面的優勢,使長者在參與過程中獲得尊嚴、價值感,最終幫助長者實現老有所為。目前政府相關部門、持續教育課程、長者書院及一些社團已提供側重培養長者興趣愛好及健康方面的課程,建議可適當增加如創新創業、理財、互聯網應用等方面課程,幫助長者與時俱進,為其創造終身教育、終身學習的條件。

澳門創新發展研究會副理事長王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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