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凌晨1時起

當局調整曾到內地指定區域入境防疫措施
02/1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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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調整曾到內地指定區域入境防疫措施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下稱應變協調中心)宣布,因應內地的疫情變化,衛生局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0條和第14條的規定,自2022年10月3日凌晨1時起,新增或取消對曾到內地相關區域人士的防疫措施:

(一)新增對曾經到過以下地點的所有入境人士,須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直至離開當地翌日起計第7天,但最短不少於5天;隨後進行自我健康管理直至解除醫學觀察翌日起計第3天;而所有曾經到過相關風險區的已入境人士,其健康碼將變為黃碼及須接受自我健康管理直至離開當地翌日起計第7天,立即接受一次及按離開相關風險區翌日起計第1、2、4、7天的時序接受核酸檢測,直至離開相關風險區翌日起計第7天的防疫措施:

廣東省深圳市龍華區福城街道,南山區南山街道,福田區福保街道;

山東省青島市嶗山區,濟南市天橋區;

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區;

雲南省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紅河州建水縣;

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新城區,錫林郭勒盟二連浩特市;

四川省眉山市東坡區,綿陽市安州區、綿陽(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綿陽經濟技術開發區;

江蘇省徐州市邳州市。

(二)取消曾經到過以下地點的所有入境及已入境人士須遵守上述防疫措施:

天津市津南區雙林街,北辰區西堤頭鎮劉快莊村,西青區精武鎮錦澤苑小區;

江西省贛州市寧都縣;

雲南省臨滄市鎮康縣。

(三)新增對曾經離開相關風險區翌日起計第7天或之前期間的入境人士和已入境人士,須留意自身健康狀況,期間澳門健康碼不變黃色,但應主動立即接受一次及按離開相關風險區翌日起計第1、2、4、7天的時序接受核酸檢測,直至離開相關風險區翌日起計第7天的防疫措施:

廣東省江門市蓬江區、江海區、新會區圭峰會城。

澳門特別行政區採取和中國內地特定區域有關的防疫措施表格,可進入以下連結查閱最新資訊:https://www.ssm.gov.mo/apps1/gcs/medobs/ch。(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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