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新盤現大手客掃貨

首置客一合約購多伙避稅
07/1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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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置客一合約購多伙避稅
首置客一合約購多伙避稅

香港政府出招打擊投資者入市,惟過去數日,新盤續現大手客掃貨。原來,有投資者均巧妙地利用現有稅制安排,以一張合約連購多伙,省卻高昂稅款。由於稅務局徵收印花稅,仍以文書為基礎,若一名投資者透過一份買賣合約同時購入多伙住宅,買賣協議內的所有單位,均被視為「單一」的住宅物業。亦有投資者借親屬首置客身份,以一張合約過避稅個案。

以「薈晴」的投資個案為例,該投資者連購四伙單位,每伙成交價介乎497萬至500萬元(港幣,下同)。該買家由於本身未持有住宅,若按照過往每個單位各自採用不同買賣合約的做法,只有最初一個單位可豁免15%新辣招,其餘三伙均須徵重稅,總數約238.9萬元。不過,該買家採取一份合約購入四伙的方式,故此宗涉1,992萬元的買賣,均以舊有稅率計算,僅需繳74.7萬元,較新辣招須繳的238.9萬元節省164.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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