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新冠防控第十版出台

感染者不再隔離
07/01/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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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者不再隔離

國家衛健委官網今(7)日發布《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十版)》,內容包括倡導疫苗接種和個人防護;在社區保留足夠的便民核酸檢測點,居民根據需要「願檢盡檢」,不再開展全員核酸篩查;對感染者不再實行隔離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觸者,不再劃定高低風險區等。

現有疫苗預防染奧密克戎重症死亡仍有效

防控方案第十版中指出,目前,奧密克戎變異株已成為國內外流行優勢毒株,其潛伏期縮短,多為兩至四天,傳播能力更強,傳播速度更快,致病力減弱,具有更強的免疫逃逸能力,現有疫苗對預防該變異株所致的重症和死亡仍有效。

續鼓勵接種疫苗

第十版鼓勵三歲以上適齡無接種禁忌人群應接盡接,倡導公眾特別是老年人積極主動全程接種疫苗和加強免疫接種。對於符合條件的18歲以上目標人群進行一劑次同源或序貫加強免疫接種,不可同時接受同源加強免疫和序貫加強免疫接種。

對於感染高風險人群、60歲以上老年人群、具有較嚴重基礎疾病人群和免疫力低下人群,在完成第一劑次加強免疫接種滿六個月後,可進行第二劑次加強免疫接種。提高60歲及以上老年人群等重症高風險人群的全程接種率和加強免疫接種率。

代表性口岸入境者陽性病毒樣本全基因組測序

監測預警方面,將分為常態監測以及應急監測兩類型。

常態監測將監測病毒變異情況。選取代表性城市哨點醫院門急診病例、重症和死亡病例及代表性口岸(包括陸路、航空和港口口岸)入境人員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陽性樣本,開展新冠病毒全基因組測序工作,將序列及時報送中國疾控中心病毒病所。實時掌握病毒株變異趨勢,及時捕獲新變異株,分析變異對病毒特性、免疫逃逸能力等的影響。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依法依規及時報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病例,對發現的重型、危重型、死亡病例和其他特殊病例,疾控機構要及時開展流行病學調查,並按要求上傳相關流調報告。

基於國家級流感監測網絡,對554家國家級流感監測哨點醫院的門急診流感樣病例(ILI)和住院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SARI)開展新冠病毒監測。各地可選擇有條件的城市開展污水中新冠病毒監測工作,動態評估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流行強度、變化趨勢及病毒變異情況。

應急監測則是指常態監測基礎上,在疫情流行期開展的監測措施。要求各地利用屬地新冠病毒核酸檢測信息系統和居民自行測定抗原信息收集渠道(平台),每日收集和逐級報告人群核酸檢測和居民自行抗原檢測數及陽性數,動態分析人群感染和發病情況。並做好醫療機構發熱門診(診室)監測、養老機構、社會福利機構等重點機構監測、學生監測、社區人群哨點監測。

不再開展全員核酸篩查

社區居民根據需要“願檢盡檢”,不再開展全員核酸篩查。對醫療機構收治的有發熱等新冠病毒感染相關症狀的患者開展抗原或核酸檢測。

疫情流行期間,對養老機構、社會福利機構等脆弱人群集中場所的工作人員和被照護人員定期開展抗原或核酸檢測。外來人員進入脆弱人群聚集場所等,查驗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並現場開展抗原檢測。

對社區65歲及以上老年人、長期血液透析患者、嚴重糖尿病患者等重症高風險的社區居民、三歲及以下嬰幼兒,出現發熱等症狀後及時指導開展抗原檢測,或前往社區設置的便民核酸檢測點進行核酸檢測。

在社區保留足夠的便民核酸檢測點,保證居民「願檢盡檢」需求。保障零售藥店、藥品網絡銷售電商等抗原檢測試劑充足供應。

感染者不再隔離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者不再實行隔離措施,實施分級分類收治;不再判定密切接觸者,不再劃定高低風險區。未合併嚴重基礎疾病的無症狀感染者、輕型病例可採取居家自我照護,其他病例應及時到醫療機構就診。

感染者居家期間,盡可能待在通風較好、相對獨立的房間,減少與同住人員近距離接觸。感染者非必要不外出,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場所,不參加聚集性活動;如需外出,應全程佩戴N95或KN95口罩。

疫情流行期間可採取臨時防控措施

在常態化情況下,一般不需要採取緊急防控措施。在疫情流行期間,結合病毒變異情況、疫情流行強度、醫療資源負荷和社會運轉情況綜合評估,可根據人群感染率和醫療資源緊張程度,適時依法採取臨時性的防控措施,減少人員聚集,降低人員流動,減輕感染者短時期劇增對社會運行和醫療資源等的衝擊,有效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 (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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