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常會完成《夾屋法》首輪審議

建議增加鼓勵青年購買夾屋方案
12/01/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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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常會完成《夾屋法》首輪審議,有委員建議當局增加鼓勵青年購買夾屋的方案。 (新聞局圖片)

三常會主席黃顯輝(左)、秘書梁孫旭會後會見傳媒,總結《夾屋法》審議過程。 (郭善如攝)

立法會三常會昨(11)日續審《夾屋法》法案。三常會主席黃顯輝、秘書梁孫旭會後向傳媒總結稱,是次會議完成了12至54條條文初步審議,而法案經兩次內部討論分析後,已完成首輪審議工作。接下來將提交問題清單予提案人,並盡快約見政府代表續審法案。【本報記者郭善如報道】

黃顯輝、梁孫旭表示,法案建議夾屋開展申請須在《公報》上發布公告,但有委員關注公告內容,未有提及夾屋呎價或單位價格。法案第26條建議夾屋出售價格及補價比率由行政長官批示訂定,但法案未有明確訂定該批示的出台時間,有委員認為,夾屋開展申請的公告與夾屋售價的行政長官批示應同步出台較為理想。

冀當局說明夾屋定價取態

多名委員關注相關出售價格的參考要素,法案第26條建議參考夾屋所在地相鄰區域私樓價格評定的市場價格。經屋定價考慮要素主要為成本價格(包括地價、溢價金),希望政府能進一步說明夾屋定價的取態。

法案的理由陳述提到,夾屋的主要對象為青年人。黃顯輝稱,有委員關注法案在定價方面未見就鼓勵青年購買夾屋有太多著墨。雖然夾屋定價、計分表將由行政長官批示訂定,但委員會估計與經屋定價批示類似,關注未來夾屋計分時,會否優先為青年人加分。

有委員指夾屋16 年禁售太長

《夾屋法》建議設16 年禁售期,有委員堅持認為禁售期太長,且認為與《經屋法》類似條文相比,《夾屋法》在解除禁售的規定較為嚴苛,認為可參照《經屋法》,只要有合理理由,並由政府把關,便可解除禁售。

法案建議擬申請購買夾屋者須以電子方式遞交資料,不接受其他方式遞交。黃顯輝指出,委員會關注若申請人是年老或殘疾人士,未必懂得如何使用電子方式操作,授權親友、社團處理?電子方式具體如何操作?希望政府能盡快釋出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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