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二常會審議高教法案

擬不區分研究或授課型學位
08/1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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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不區分研究或授課型學位
擬不區分研究或授課型學位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八日舉行會議,就高等教育法案進行第19次小組會議,主席陳澤武表示此次討論共三章節,並讚揚政府在法案上有很大的改善,尤其是在字眼方面清晰許多,而政府在新工作文本上接納不少委員的建議,相信可以讓市民更易理解。

陳澤武解釋,文本於第一章的定義部分由本來三項增加至13項,就入學登記、註冊等字眼再下定義;而第二章中第六條,新文本沿用「公立高等院校為公法人」,具有學術、教學、行政及財政的自主權,取消原來公法人有機會轉為私法人的旦書,以釋除公眾的疑問;第三章14條由「課程的核准及認可」,改為統一使用「課程的核准」;第三章裡學位的文憑證書上亦不再區分為「研究型」或「授課型」。

陳澤武引述技術顧問的意思指文本是以葡文立法,因此中文對照方面會再繼續向政府溝通。他提到技術上大部分已溝通完成,相信再開一至兩次會議,有可能在今個月內審議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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