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11萬台車輛未繳納行車稅

徵收期至3月31日
01/03/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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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收期至3月31日
徵收期至3月31日

交通事務局籲車主選用網上或自助服務機繳納。(資料圖片)

交通事務局表示,2023年度車輛使用牌照稅(俗稱“行車稅”) 徵收期至今年3月31日。截至2月28日(本周二)上午9時,尚有逾11萬台車輛仍未繳納稅款,已繳納的12萬6千多台車輛中,超過八成透過網上繳納。

由今年起,本澳銀行及郵電局取消代徵收行車稅服務,交通事務局建議車主優先選用網上方式包括透過局方電子繳費網頁https://epay.dsat.gov.mo、“交通資訊站”App或“一戶通”App/網頁版,或...Code)。

車主繳納“行車稅”前,須先繳清車輛之交通違例罰款,以免因逾期繳納“行車稅”而衍生額外罰款和費用。另外,自去年起已取消“行車稅”的標誌(俗稱“稅圈”),車主繳納稅金後已無須領取及張貼稅圈。

交予局方處置車輛須3月17日或之前申請

如車主計劃於“行車稅”徵收期間取消車輛註冊,並盼局方於3月31日或之前移走相關車輛,須最遲於3月17日(周五)前往交通事務局服務專區提出申請,並按時把車輛停泊在預約地點,4月1日起上述已取消註冊的車輛一經發現在公共道路或公共地方可被檢控,以及被徵收倘有的存車費(按日計)和移車費;有關車主如選擇自行處理車輛(例如:自行收藏、劏車等),也可透過“一戶通”App/網頁版或親臨交通事務局服務專區、(路氹城)汽車檢驗中心、黑沙環政府綜合服務大樓或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辦理取消車輛註冊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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