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得到才是安全的電動車

美政府嫌「太靜」要求發出噪音
16/1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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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政府嫌「太靜」要求發出噪音
美政府嫌「太靜」要求發出噪音

眾所周知,電動車和混合動力車比傳統燃油汽車的噪音要低得多。為此,日前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宣布一項延宕已久的規定,要求電動車、混合動力汽車等「安靜的汽車」,在時速低於30公里時,需發出類似重型車輛倒車時的警告聲響,提醒行人察覺路上的車輛,特別有助於盲人或視力有缺陷者。

NHTSA指出,低噪音汽車的時速超過30公里時,其發出的聲響足夠警告行人,因此,僅規定時速低於30公里時,需發出警告聲響。美國運輸部長福克斯(Anthony Foxx)亦稱,人們依靠感官來提醒自己可能存在的危險,然而考量到目前電動車及混合動力汽車愈來愈多,其低噪音可能讓行人面臨更多的危險,為保障行人安全,因此增加此項規定。

據悉,該項規定將於2019年9月1日生效,當局預計每年將減少2,400宗行人受傷事故。而此項新規定亦受到全美盲人組織的歡迎,該組織讚賞NHTSA通過此項規定,並表示新規定將使盲人更安全。其實早在2010年,美國國會通過了《行人安全促進法案(Pedestrian Safety Enhancement Act)》,其中高要求為低速行駛時聲音過低的汽車增加噪音。

事實上,電動車路面安全問題早已不是新話題。而在2014 年,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已經通過了一項法規,強制在2019 年前電動車必須安裝擴音警示系統。而日產在2015 年已經開始研發名為eVader 的電動車警報系統。除了警報系統外,其它針對電動車的安全系統也在慢慢浮現。沃爾沃在推出首輛全電動巴士後,在今年9月也對外宣布,針對路面安全研發的「行人和騎車人檢測系統」,可主動探測路面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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